俸户
fèng hù
ㄈㄥˋ ㄏㄨˋ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俸户
唐宋时替官府收税并领取薪俸的富户。
引证解释
唐•宋 时替官府收税,并领取薪俸的富户。
引《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十一月﹞丙戌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
胡三省 注:“唐•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此所谓俸户也。”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俸禄》:“太祖 哀怜元元之困而患吏之烦扰欲高吏之行以便民,於是定俸户之制,脩益俸之令。”
网络解释
俸户
五代后汉及宋初为州县官及部分中级以上官员配置的负责将其俸禄中的实物转换为现钱的民户。又称回易料钱户、回易料钱俸户。选充俸户者除两税外免除其他赋役。太平兴国元年(976)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