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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务员补录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11:28:16 来源:网友投稿

(一)报考者须符合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3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者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 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有外语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3. 有公安、行政执法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三)报考者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符合补录职位对考试类别、科目的要求。(四)报考者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五)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含2023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个人放弃的),不得报名参加补录。(七)对报考“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的考生,给予降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等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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