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读高中的学生有什么办法能得到绿卡呢
通常来说申请美国绿卡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通过工作移民,一是通过亲属关系来移民。不管是走哪条路,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I-140/I-130),第二步是受益人在境内进行身份调整(I-485),或在境外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大多数的同学,从国内来美读书,然后工作,走的多是工作移民途径。工作移民(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按照类别主要有三(宗教及投资人士属类此不赘述):1)杰出人才;2)高学位人士;3)专业人士。这三类申请要求各异,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也大不相同。
杰出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级声誉的人士。这一类(EB-1)不申请需要劳工纸ETA-750,细分如下。
EB-1a-ExtraordinaryAbilityAliens
此类申请,不需要雇用证明。但条件较为苛刻,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拥有会员资格;
3.被主要媒体报道;
4.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有显著贡献;
6.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7.其工作作品曾经参展;
8.在著名机构任领导职位;
9.你有高薪下属;
10.其艺术作品具有商业成就。
EB-1b-OutstandingProfessorsandResearchers
此类申请,需要有雇用证明,受益人必须在学术领域至少工作了三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两条:
1.获得杰出奖;
2.拥有会员资格;
3.有专业报道;
4.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有科学、学术上的贡献;
6.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杰出人才EB-1c的跨国公司经理类(MultinationalManagerorExecutive)
EB-2-HoldinganAdvancedDegreeoranAlienofExceptionalAbility
高学位人士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在取得学士学位后有5年相关经验)。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你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能申请此类。
坛中大多数的同学都是申请的这一类,其中又有PERM和NIW之分,需要劳工纸ETA-750。
常规的PERM是指申请由雇主提出,并且需要先有劳工纸(ETA-750)的批准。
NIW即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说你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而言,具有国家一级的利益,你因此要求豁免劳工纸(但仍需要提交ETA-750B).NIW的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受益人可以自己申请。这里的豁免是仅指劳工纸的豁免。其它和PERM完全一样。
EB-3-aProfessional
专业人士(EB-3)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或无学位但有2年相关经验)。同样这是职位的要求。
这一类的申请,和EB-2PERM差不多,除了学位的要求稍低之外。因为劳工纸的缘故,申请须由雇主提出。无NIW一说。
由上可以看出,雇主申请型有EB-1b,EB-2PERM和EB-3;而自己申请则是EB-1a,EB-2NIW两类。
理所当然EB-1最快,由于排期总是当前,顺利的话从开始申请到收到绿卡不超过六个月。EB-2次之,通常在2-3年之间。EB-3的时间就要长一些,在五年左右。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NameCheck的问题,其造成的延误无人可以准确地断言。
对绿卡申请要求不太清楚的人,经常会错误地认为有博士学位就可以申请EB-1,硕士学位申请EB-2,学士EB-3。
其实,申请EB-1类并无学位要求一说,任何学位的拥有者或是无学位人士,都能提出申请。
EB-2和EB-3虽然有学位的要求,不少人误解为是只要自己拥有该级学位,就可以申请对应的类别。不是这样的。这个学位的要求,是指该职位对学位的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职位只有BS的要求,即使你有Ph.D.,在那个位置上也只能申请EB-3类,--除非雇主能够把职位要求改为MS,或者你另谋高就。--这一点要注意才是。
这个学位,不是非得是在美国拿到的不可。
对于学历不足的人,可以用工作经验来顶,美国境外的工作经验也是算数的。但这个经验必须是在另外一个公司,或是另外一个职位上获得的。不能因为你现在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五年,就打个广告要5-yearexperience。
另外常见的误解是关于NIW.如前所述,NIW嫡属EB-2类,与同类的PERM排期一样,只是不需要申请劳工纸而已。由于以前的劳工纸的申请费时颇长,且I-485处理较快,所以走NIW比EB-2PERM能省时间。随着PERM处理的加快,以及I-485的延缓,NIW在时间上的优势也越来越小。
NIW的好处是,不需要雇主支持,所以成为与老板关系微妙的同学的首选。这样即使在I-485提交180天之内跳槽,也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另外因为没有ETA-750的要求,广告费用也能省下来。
但是,NIW有一大麻烦,两大命穴。麻烦是要准备6-7推荐信,其中的苦楚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了解。两大命穴则是经常被移民局RFE到,试论证你为什么不能申请PERM,或试论证你的工作对美国的利益有全国范围的影响。
如果在你开始联系推荐信的时候,就开始打广告申请PERM,你走PERM比NIW不但要快(排期从PERM算),而且省事儿(不需要等推荐信,也没有上面提到的两大RFE之忧)。
有同学问,可不可以同时递交不同的I-140申请?答案是Yes.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不同申请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如果你同时申请EB-1a和EB-1b,那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任何的冲突。
倘若你申请NIW之后又申请PERM(EB-2/3),那么移民局拒了你的NIW,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为什么?既然你能够、而且在申请PERM,那么就说明你不是一定需要NIW的。
还有,在你申请PERM时,如果既有EB-2也有EB-3的,那么你是在招徕移民局对你的特别青睐(也许DOL就audit了)。因为同一个职位,是不应该有不同的学位的要求。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递交雇主支持型的I-140时所表明的意向是,当受益人拿到绿卡时就为该雇主工作,这里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在I-140递交时必须正在为该雇主工作。所以在校学生,不是只有NIW一条路可走。
又由于AC-21,受益人在递交I-485之后可以更换雇主(参见“试释I-485pending换工作的180天”),所以技术上说,一个你从未为之工作过的雇主,是可以为你申请绿卡的。其要点是当你的I-485在审批的时候,你必须有一份与I-140上的相同或相似的工作。That'sall.
因为雇主支持型的申请,其I-140是由雇主提交的。故而命脉捏在别人的手里面。在I-140被批准之前,雇主可以随时撤回;在I-140批准之后,雇主也可以在你递交I-485的180天之内废止。如果你的I-485已经pending180天了,你就没了后顾之忧。所以人们一般都依此而在180天之后才更换雇主,--虽然你不必如此(只要雇主承诺不撤I-140即可)。
对于EB申请,每年中国大陆出生的名额是9,800(140,000的7%)。其中1,2,3类各占28.6%(剩余名额为由宗教及投资人士使用),年度内未能使用掉的名额,不能带到下一年度,但上一类别未能使用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一年度内使用。
这里的年度是指每年10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由于有上面名额限制的问题,排期的概念被引入了进来。所谓排期是指开始绿卡申请的第一天。如果申请了PERM,那么是DOL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USCIS接到I-140申请的那一天(或eFiling的那一天)。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步走,分别是I-140和I-485.I-485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提交;也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被批准。
亲属移民(FamilyBasedImmigration),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亲属移民的申请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是绿卡持有者。美国公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移民;对于绿卡身份,则只能申请配偶或未婚子女移民。
亲属移民的名额是226,000,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也存在排期的问题。
亲属移民的类别是这样来划分的:
FB-1公民之未婚子女(名额是23,400)
FB-2a绿卡的配偶、不足21岁之未婚子女(名额是114,200x77%)
FB-2b绿卡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名额是114,200x23%)
FB-3公民之已婚子女(名额是23,400)
FB-4成年公民(21岁以上)之兄弟姊妹(名额是65,000)
同样,上一类别未能使用完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对于公民的配偶、不足21岁之未婚子女,成年公民(21岁以上)的父母,没有排期和名额的问题。
在文学作品中,通常的情节是找个有身份(绿卡)的人嫁了,自己也就因此也有了合法的身份。这是严重的误导呀!如果你和有绿卡的人结婚,然后你的配偶为你申请绿卡,就属此类。你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话,在配偶为你提出申请之后,自己必须维持五年左右的合法身份,才能够步入绿卡的第二阶段I-485。你尚在国外的话,则必须等待五年左右才能申请移民签证。在此期间很难获得任何非移民签证来美,除非是H-1/L-1(三年之后可以申请V)。
一个好的替代方法,是等你的配偶转成公民之后(最多3-5年),你就可以马上申请调整身份(或申请移民签证),而没有排期的久等了。
注意,这里的重点是婚姻在绿卡之后。
如果结婚是在配偶的绿卡批准之前,即使拖到配偶的EB绿卡批准之后你才提出申请,你仍在EB之内而不属于FB。所以在EB绿卡批准之前结婚,配偶的绿卡等待时间将大为缩短。
如王五同学在京工作,已婚有小女岁三。王老大旅美多年,混成了公民。王小女想通过王老大移民美国,行得通吗?
可以,只要愿意等。1)王老大先以FB4类申请王五,十年;2)王五变绿后以FB-2a类申请王小女,接着五年。
申请亲属移民,需要的表格,请参考“亲属移民从I-130开始”。
除了上面提到的两大类移民,另外还有抽奖移民(DiversityImmigration)和难民及政治庇护(RefugeesandAsylees)两类。中国大陆出生的同学与抽奖无缘。
申请政治庇护,一旦被据,限期离境,要么成为“黑”人,只有通过与公民成婚来“漂白”一条路。
在成功地获得了庇护批准之后,你的政治避难行为却使你与中国政府结成了冤家。如果你的护照有了问题,或有其它任何需要中国领馆帮助的事务,就象寡妇死了儿子,没有指望。领馆会要求你签个声明,否则庇护绿卡(AS6/7/8)持有者是换不到新护照的。而你一旦签了,移民局又会来找你的麻烦,关于你当初申请庇护的真实性,绿卡被因此吊销也是说不准的。
政治避难批准之后,可以申请到美国的旅行证,但只能用于中国之外的旅行(申请不到中国签证)。想要回国的话,恐怕得熬到五年之后拿到美国护照的时候了。
在略述了绿卡申请的两大类之后,我们来看看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
找到一份工作,同时公司同意为你申请绿卡;
公司刊登广告(招你时的广告也可);
公司申请劳工纸ETA-950(PERM);
公司提交I-140(EB-1b类可免广告/劳工纸);
或自己提交I-140(EB-1a/NIW);
在I-140提交的同时或以后(不论其是否已经批准),只要你的排期当前,就可以提交I-485.在交I-485之前,你需要进行移民体检。
在提交I-140/I-485之后,你就有了移民倾向,想在境内进行单纯非移民身份的延期和转换,就有了限制。同样这个时候你离境之后想再申请非移民签证,也是很难得到的。
H-1/4和L-1/2是移民局认可的,具有移民/非移民双重倾向的身份/签证。所以转换或维持这样的身份、申请这样的签证,对于I-140/I-485没有任何的影响。
相反,如果是B/F/J/TN等,要么不会批准,即使批准了也会给绿卡申请带来负面的效果。
在I-485提交的同时或以后(只要还在pending),你自己可以随时申请AP/EAD.AP是让你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不需要签证而返回美国,而EAD是赋予你不受限制的在美国的工作权利。
依赖于你提交I-485时的非移民身份,使用AP/EAD会使你的非移民身份失效而变成单纯的AOS.尔后,如果你的I-140被拒而造成I-485的被拒,或I-140批了而I-485被拒,你的AOS身份就丧失了基础,面临立即离境的局面。
如果你在境外时,你的I-485被拒(或I-140被拒),在30天之内你仍可以用AP入境(因为你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之外你可以凭有效签证入境。
I-485提交之后,移民局会通知你去打指纹。
移民局还要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其中由FBI进行的NameCheck是通常延误的罪魁祸首。如果两、三年也没有结果,可以寻求外界帮助、或打官司WOM。
如果在提交I-485之后,排期倒退,你的I-485的处理不受影响,但绿卡的批准则要等到排期的再次当前。
一旦你开始了移民申请,你的H-1身份可以超出六年。在提交I-485180天之后,可以更换雇主,请留意same/similar的问题。
在I-140/I-485的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谓之RFE.请尽早回复。
I-485的处理中,是否需要面试是各异的。工作绿卡申请人,可以无需面试。
凭Receipt#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查看你的申请状态,并可在注册之后要求移民局把状态的更新email给你。
在绿卡批准之后,你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如白皮书的申请和SelectiveService的登记,因为这些会影响你以后的入籍申请。
在批准之后,工作移民五年可以申请入籍,亲属移民是三年。申请可以提前三个月递交。申请入籍时需要再次进行Name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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