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灌溉农业额是东方专制的重要条件吗
作者:林甘泉
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中译本出版以后,史学界一些同志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此书进行了评论,我认为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东方专制主义》从问世之后,就是一本很有争议的著作。魏特夫的反马克思主义观点,理所当然地受到一些国家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批判。甚至西方一些正直的资产阶级学者,对《东方专制主义》书中强烈的反共色彩也不以为然。但是这本书在国际上也得到一些人的称赞,有的人甚至把它和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相提并论。几十年来在一些国际论坛上,无论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或是关于第三世界发展道路的讨论,都可以看到有些人引用魏特夫的观点。
魏特夫曾经是一个共产党员和第三国际的工作人员,他自诩对马克思的理论遗产作过深入研究,这确实迷惑了一些人。《东方专制主义》书中对东方各国的历史旁征博引,这也使一些人误认他对东方社会确有研究。对于这样一本著作,我们显然不能只简单地宣布它“反动”就了事。革命的义愤不能代替科学的批判。《东方专制主义》既然以理论和学术著作的面目出现,我们就需要从理论上和学术上深入批判它的谬误。在揭露它政治上的反动实质和它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的同时检验它的论述是否符合东方各国的历史实际,看它在学理上能不能站住脚。只有这样我们的批判才有说服力。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批判,我们自己在理论上和学术上才会有所收获和提高。
下面我想谈三个问题:一.《东方专制主义》是帝国主义冷战政策的产物;二.《东方专制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三.“治水社会”理论与中国的历史实际。
一、《东方专制主义》是帝国主义冷战政策的产物
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中所构筑的理论体系,其基础是他对“亚细亚生产方式”所作的诠释。由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所提出的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而且一百多年来这个问题的讨论经久不衰,这就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印象,似乎《东方专制主义》确如魏特夫自己所说的,是对东方社会发展模式的一种宏观分析,不论魏特夫的观点是否完全正确,毕竟是一家之言,可以见仁见智。
对于诸如“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类涉及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我们主张通过百家争鸣辨明是非,求同存异。但是如果我们把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也看成是一般的学术理论著作,那就未免太书呆子气了。1990年这本书的中译本刚出版时,我在一篇短文中曾经提到:“如果我们有的读者过去对魏特夫的理论观点并不了解的话,那么从这本书中就可以看到,强烈的反共意识是如何使一个学者完全抛弃了科学的良心,而成为帝国主义冷战政策的吹鼓手的。”[①a]《东方专制主义》虽然以理论和学术著作的面目出现,实际上它是帝国主义冷战政策的产物。在上述那篇短文中,由于篇幅限制,我的这个看法没有展开论述,现在不妨作进一步的说明。
魏特夫说,他研究亚细亚社会是从20年代开始的。我们可以把他1934年移居美国之前看作是他研究亚细亚社会的第一阶段。1931年发表的《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是他第一阶段的重要研究成果。魏特夫说:“在我的经历的最初阶级,我利用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社会概念的愿望是强烈的和感情外露的。”[②a]这段话大体可信,魏特夫对亚洲社会的研究兴趣最初是由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引起的。这种研究兴趣原先并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但是他对亚洲社会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魏特夫承认:“当1931年我发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把它作为‘对一个巨大的亚细亚农业社会进行科学分析和尝试’时,我认为我对于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社会的概念的倾向性,是在这个基本真理的意义上必然出现的一个小小的离经叛道行为。”[④a]他所谓的“小小的离经叛道行为”,主要是“提出了人的能动活动和自然界的被动性之间关系的一个不同概念,因而强调了马克思关于父亲(人)和母亲(自然界)关系的论点的社会--历史意义”。
关于历史发展中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是应该探讨的。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是魏特夫认为马克思在《导言》中提出了“自然界居首位的思想”[⑥a],这却是一种曲解。正是由于他有这种错误的理解,所以导致他在20年代就得出以下的认识:“在东方世界中,由于环境干旱和需要对水进行控制,建成了大规模的由国家控制的公共工程,这使得东方的农业、政府和社会有其独特性,使得亚细亚社会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可以说魏特夫有关治水社会理论的雏型,在20年代末就已初步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承认,尽管他的认识不正确,但这毕竟还是理论是非的问题。
1931年,在列宁格勒召开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讨论会。魏特夫说这次会议“彻底结束了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任何讨论”。[⑦a]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在苏联、日本、中国以及欧洲大陆各国,这个问题的讨论虽然断断续续,但始终没有停止过。苏联学者视亚细亚生产方式讨论为禁区,大概是在1938年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出版之后。在中国中共六大虽然作出中国近代社会不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结论,但在马克思主义学者中间,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和讨论从来就不被认为是一个禁区。
1933年,魏特夫被纳粹关入集中营,不久出狱,移居美国。这是他政治生涯和理论工作一个重大的转折点。1935年魏特夫来华,搜集有关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资料。1937年返美后加入美国籍。他说:“从我离开德国以后的初期,直到我从中国回国以及随后的大约两年内--直到斯大林-希特勒条约为止,我在要害性的论点上继续引证马克思。在这个条约以后,我不愿意引证马克思的做法表明了我决心与曾经成为我理论和政治起点的‘马克思主义’运动分道扬镳”。魏特夫声称他与马克思主义分道扬镳是在1939年8月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之后,这是一种借口。事实上在这之前,他在政治上和理论上已经和马克思主义分手了。从移居美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是他研究治水社会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他的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把东方社会扩展到俄国,而且重点是论述亚细亚和半亚细亚生产方式必然产生专制主义和官僚统治阶级。
魏特夫说:“我的论点的发展的第二步,是研究亚细亚的权力和剥削条件向具有不同生产基础的世界转移的问题,所谓不同生产基础即指畜牧业和非水利农业。这一步导致1939年至1943年间写成并于1949年发表了《辽代中国社会史》一书”。[①b]按说,魏特夫把中国当作治水社会的一个典型,应当选择一个能够充分说明封建国家治水职能的朝代来解剖,为什么他却选择了游牧民族统治的辽代?其原因只能从政治上的考虑来加以说明。30年代的中国是国民党统治,而苏联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魏特夫这个时期把批判苏联的极权统治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苏联所谓的“亚细亚复辟”问题。但是俄国在历史上并不是一个治水社会,因而他就需要把亚细亚生产方式扩展到非治水社会地区,也就是他所说的:“研究亚细亚的权力和剥削条件向具有不同生产基础的世界转移的问题”,并杜撰出一个“半亚细亚社会”的概念。而选择由游牧民族统治的辽代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正是他为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尝试(或者说是跳板)。魏特夫说:“当马克思关于半亚细亚社会的概念在40年代初期还没有成为我的真实观点时,我便在丰富的新证据中认识到了一种边际类型的亚细亚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东方式的专制政府在很少或没有履行治水职能的期间统治着它们的臣民”。[②b]辽代社会是这样鞑靼人统治时期的俄罗斯也是这样。为了把苏联纳入“东方式的专制政府”的类型,魏特夫干脆抛开了治水社会的空间限制,以所谓“边际类型的亚细亚社会”来解释苏联“亚细亚复辟”的历史根源。但这样一来“治水社会”的理论实际上也就失去其本来的意义了。
为了论证“斯大林主义是古老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复辟”[③b],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中用了不少篇幅论述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以及托洛茨基对于俄国可能出现“亚细亚复辟”的态度。但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也暴露了魏特夫不可告人的政治动机。在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列宁和普列汉诺夫在土地纲领问题上曾经有过争论,他们分歧的焦点在于实行土地国有还是把土地交给地方自治局。普列汉诺夫认为土地国有会导致亚细亚生产方式复辟,列宁则认为俄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确立,即使发生复辟,也是资本主义的复辟。魏特夫不顾这场争论的实质,说什么普列汉诺夫“反对列宁企图建立以少数无产阶级为基础的一种独裁政府的纲领。”[④b]事实上,列宁在阐明自己的土地纲领时,明确指出“为了在有利于农民的条件下,把土地交给全体人民,必须保证实行由人民选举一切官吏,没有一个例外”[①c]。怎么能把列宁的土地国有化纲领说成是专制主义复辟的纲领呢?魏特夫还说:“托洛茨基很早就发觉了传统俄国的重要的亚细亚特征;但是他没有认识到马克思亚细亚概念的宏观分析的深度。因此他对于‘变质的’俄国工农政权的微观和中观的尖锐分析批判,并没有使他认真怀疑过苏联最终会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②c]这就是说,魏特夫在反对斯大林这一点上虽然把托洛茨基引为同道,但他对托洛茨基没有“怀疑过苏联最终会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却非常不满。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是魏特夫理论生涯的第三个阶段。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推上一个高潮。东欧出现了一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革命的胜利更大大改变了世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力量的对比。尽管雅尔塔协定划分了美苏两国的势力范围,但从大战结束之日起,美苏之间的冷战也就开始了。由于共产主义运动的胜利发展和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有一个时期,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在这种形势下,西方的思想界和学术界出现了新的分化。有些人向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靠拢,而像魏特夫这样的人,则竭力想阻止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影响的扩大。《东方专制主义》一书就是适应这种政治需要问世的。魏特夫说:“当自由世界正在迅速地缩小的时候,保卫和扩大它的愿望也在与日俱增。我们虽然惊愕于要对自己的处境努力作出重新估计,但是我们仍然有可能学会如何从失败中争取胜利。一种新的见识如果被人们充分了解,就会令人信服地传播开来,如果大胆地加以实用,就会使军事和意识形态战线的面目改观。它也许会改变历史性危机的面貌”。[③c]这段话表现了他对战后资本主义制度陷入危机的焦急心情。魏特夫慨叹西方世界在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斗争中缺乏有力的理论武器,认为“西方的作家、教师和老练的政治家,不了解我们自己的制度和文化遗产的意义,因而没有使自己作好准备来和共产党极权主义进行斗争”。[④c]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要遏制这种影响,最好的办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割裂和歪曲,败坏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声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马克思和列宁的指示确实有巨大缺陷。但是除了有主见地运用他们的指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们在欧洲和美国思想斗争中扭转这种趋势”。[⑤c]这也就是为什么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要打着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遗产的幌子的原因所在。
如果说在20年代,魏特夫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还带有理论探讨的性质,他的观点是否正确还属于理论是非的话,那么50年代他所撰写的《东方专制主义》已经完全是服从于反共的政治目的了。魏特夫本人并不隐瞒自己的这种政治目的。他声称《东方专制主义》的巨大贡献就在于“关于亚细亚复辟思想的新发现”[⑥c],亦即证明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古老的东方专制主义的复辟。书中写道:“当这场革命的真相大白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按照列宁本人的看法,当人们知道这场革命不导致社会主义,而是导致东方专制主义的新形式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呢?除掉它的有特权的受益者以外,谁会去为一场亚细亚复辟而卖命呢?”[①d]魏特夫居然认为,只要人们相信他所胡诌的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专制主义”的复辟,社会主义就会失去它的吸引力,人民也就不会再为建设社会主义“卖命”了。这真是一厢情愿和不自量力的自我陶醉。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社会主义国家所存在的一些消极现象与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专制主义”根本毫不相干。中国人民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明,只要我们的思想路线和政策对头,人民就会衷心拥护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事业就一定能够蓬勃发展。
作为帝国主义冷战政策的产物,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甚至对于一些虽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但对社会主义国家并不抱敌对态度的正直的资产阶级学者也不能容忍。譬如费正清曾经说过“极权主义有保守形式和共产主义进步形式之分”,魏特夫对此就极为恼火。又如日本的学者曾经对亚细亚生产方式进行过热烈的讨论,但是他们并不把这种讨论与现实政治联系起来,魏特夫对此也十分不满,认为日本学者“把俄国与中国出现‘亚细亚复辟’的思想完全弄模糊了”。[②d]由此我们也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魏特夫关于“东方专制主义”和“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完全是为反共的政治目的服务的。他在《东方专制主义》全书的结尾特地引用了古代斯巴达的使节对波斯官员所说的一段话,煽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说:“你所了解的是一种奴隶的生活,但是你从来也没有享受过自由的滋味,你不能说出它是不是甜蜜的。哎呀你如果知道什么是自由,你一定会叫我们不仅用长矛,而且还用战斧为自由而战斗!”[③d]历史真是喜欢嘲弄人,曾经是马克思主义信徒的人,一旦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就比那些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更起劲地谩骂和攻击马克思主义,甚至不惜把自己过去曾经为之奋斗过的理想、制度和生活诬蔑得一钱不值。
二、《东方专制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
魏特夫自称他的“治水社会”理论“渊源于马克思的伟大经典遗产和一些最深奥的思想”[④d]。在剖析《东方专制主义》的理论体系时,我们首先要揭穿这个谎言。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由于对东方民族解放运动的关注,开始注意东方的社会问题。他的一些有关论述,对于我们认识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无疑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应该指出马克思当时所接触到的有关东方的材料是很有限的,主要是17和18世纪到过东方的一些传教士、旅行家和商人的记载,再有就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亚当·斯密、詹姆斯·穆勒、里查德·琼斯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等人的有关著述。其中有些材料,从今天看来难免有失实的地方,这就势必要影响到马克思某些论断的准确性。因此对于马克思有关东方社会历史特点的论述,我们应该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从马克思理论中无疑只是借用了阐明社会关系所必需的宝贵方法,所以他们在评判自己对社会关系的估计时,完全不是以抽象公式之类的胡说为标准,而是以这种估计本身的正确性及其与现实的相符合为标准的”。[①e]这也是我们学习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东方社会的论述所应遵循的原则。
魏特夫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遗产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态度。他对唯物史观所提供的正确阐明社会历史的观点和方法并不感兴趣,而唯独恭维马克思有关东方社会的特殊性和停滞性的论述是“无与伦比的科学成就”,并且按照自己的需要对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肆意进行曲解。与此同时他还指责马克思“在关键时刻没有道出他按照他的认识和信仰应该道出的思想”,诋毁马克思后来“从真理面前退却”,“模糊了他在50年代使他极其感兴趣的东方专制国家的特殊管理职能”,把“亚细亚社会”的概念“弄得残缺不全”,从而构成了“对科学的犯罪”。[②e]魏特夫为什么诋毁马克思“从真理面前退却”呢?主要是因为马克思1859年在《序言》中“将亚细亚制度纳入了一种连续的发展模式”。《序言》写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③e]在魏特夫看来,马克思的表述“漠视亚细亚社会特有的‘停滞’性质”,“它暗示,承认亚细亚生产方式并不等于否认《共产党宣言》所断言的对一切主要的对抗性社会都适应的单线的社会发展概念”。[④e]所谓“单线的社会发展概念”是魏特夫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理论的概括,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但马克思确实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一个特定时代,而不是脱离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变异。东方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并没有改变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是魏特夫所不能接受的,因此他诋毁马克思是“从真理面前退却”。由此也可以了解,尽管魏特夫借用了马克思所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但他真正的用意却是要反对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
在魏特夫所构筑的理论体系中,“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治水社会”,而“农业管理专制主义是治水社会的基本特征”[⑤e]。他认为由于东方社会的水利灌溉需要一体化的协作,需要强有力的管理和控制,因而就产生了专制主义的统治。关于水利灌溉对东方各国的重要性究竟达到什么程度,以及各个国家专制主义的统治和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究竟有什么关系,都是尚待深入研究的问题。马克思曾经指出:“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的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⑥e];他还说过“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⑦e]。但是马克思并没有说由于水利灌溉工程的需要,必然产生专制主义。水利灌溉工程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与水利灌溉工程导致国家实行专制主义的全面统治并不是一回事。事实上对劳动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指挥,并非是东方国家水利灌溉工程特有的需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说:
“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①f]
“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因此它在奴隶制度下所起的作用达到了最大限度。”[②f]
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凡是生产劳动具有多数人进行协作的形态,就需要对劳动实行监督和统一指挥。只不过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关系不同,这种对劳动的监督和指挥,其性质、规模和力度会有所不同而已。魏特夫认为按照马克思的意见,由于东方国家的水利灌溉需要强有力的管理和控制,因而就产生了专制主义的统治,这完全是对马克思原意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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