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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07 04:55:39 来源:网友投稿

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设定:详见《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

二、各等级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博士奖学金的指标不划分到各系所,由学院统一评定。

1、第一学年根据学校下达的二等学业奖学金总指标数(博士新生无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录取的各类型学生的人数比例划分指标数;

2、第二、三学年各系所根据第一学年确定的指标总数及当年申请学生的情况,动态调整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比例。

新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1、博士新生的二等奖对硕博连读研究生优先。

2、审核制、统考生人员根据研究生科研潜力及录取总成绩确定,原则上根据所在系所最后录取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申请一等奖人员须符合《办法》中的对应要求,符合申请一等奖条件但未获批的人员优先评定二等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可申请一等奖,并按照以下细则进行评分排序,根据指标确定等级。

注:申请二等奖学金人员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1、年级评分:思想品德学生互评(5分)、思想品德加分(5分)、科研加分(不设上限)思想品德学生互评(5分)由年级评审小组,参照学生的纪律、社会服务、集体活动及其他情况进行评估,优秀不超过人数的10%;

2、学生评定平均分=评定等级总分/评定小组人数。评定等级:不合格0分,合格3分,良好4分,优秀5分,评定不合格需注明原因。思想品德加分(5分)由年级评审小组参照以下分类进行评估,每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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