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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发表时间:2024-07-15 12:46:29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如下:

1、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津贴,资助额度为0.6万元/人·年。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津贴。

2、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覆盖面40%;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覆盖面30%;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覆盖面30%。

3、为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教岗位,助教岗位津贴为35~45元/教学时,由学校提供。

4、鼓励导师为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助研岗位津贴为0.5万元/人·年,由导师项目经费提供。

5、为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管岗位,助管岗位津贴为500元/人·月,由设立助管岗位的有关单位提供。

6、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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