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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发表时间:2024-07-18 03:46:41 来源:网友投稿

集美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可申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一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以第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为8000元一年,其他研究生为5000元一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重新评定,设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一年(占比10%),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一年(占比20%),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一年(占比45%)。

申报条件:

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由学生自主申报,学校根据集美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每年进行评选奖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

集美大学简介: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公立综合大学,为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学校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现任党委书记沈灿煌,校长李清彪,校训为“诚毅”。

截至2022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2344亩,校舍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校内专任教师1500人左右。设有20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9个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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