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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26 09:02:26 来源:网友投稿

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第一次评选:

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总量各为参评人数的40%。另外为吸引优质生源,学校单列部分学业奖学金指标用于奖励校外推荐免试生及参加我校暑期学术夏令营的学生,不受此比例限制,不占用分配给各学科的奖学金指标。

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次评选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第二次评选:

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控制总量各为实际参评人数的40%,各专业预计学业奖学金指标应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告知新生,评选工作在第二学年开学后进行,评选细则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国家奖学金简介: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

每年3月底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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