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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发表时间:2024-08-10 01:56:41 来源:网友投稿

浙江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国家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5、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学年知识水平评价在班级前10%。

奖学金评选步骤:

1、名额分配。学生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共计国奖名额3人。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请填写附件《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2020一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评选。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4、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审定并公示。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学校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最终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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