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兼职工作 > 公务员兼职取酬的处理

公务员兼职取酬的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26 10:19:0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公务员违规兼职的收入会被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公职人员从事经营活动极易滋生权钱交易,公务员掌管人、财、物,从事第二职业,有可能利用手中或多或少的权力,极易引起不公平因而滋生腐败,也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不尊重。另外公职人员就应该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一心二用不能集中精力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提供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应当辞去本职或兼任的职务,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