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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发表时间:2024-07-11 10:21:35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严峻形势,如何更好的保障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就成了摆在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面前的问题。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颁布,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建筑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目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管理职能分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落后、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而这些机构只能实施宏观监督、重点监督与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大部分基层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且无安全监督经费来源。工作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人员得不到及时的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没有能力购置较为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督管理工作难于有效深入的开展。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建筑业的需求。

(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能落实到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致使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目前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上,一线操作工人对技术规程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五)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理市场现在还未完全步入正规,监理人员的各种管理职责还未能完全履行到位,目前还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十余个工程的总监,一个监理员监理多个工地的现象,使得监理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规定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能认真审查,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不熟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的现象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

对策与建议

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督模式。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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