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绿色建筑新要求和规定

绿色建筑新要求和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12 10:45:52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行管理制度完备;

(二)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水、电、燃气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四)节电、节水指标符合国家和本省的规定;

(五)室内的温度、湿度、噪声、空气品质等环境指标达标;

(六)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排放和处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一)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的外墙保温层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二)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

(三)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的,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

(五)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零碳建筑等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扶持政策。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