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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做建筑施工企业总工

发表时间:2024-07-15 00:06:56 来源:网友投稿

任职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以下学历之一的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一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一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

扩展资料具体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编制好各项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5、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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