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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

发表时间:2024-07-15 21:5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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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

一、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进行澄清修改吗?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人是否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这条规定仅仅谈到了“向未中标人退还”,而未谈及是否向“中标人”退还。但是从投标保证金的本质上看,其本质就是为了保证投标人审慎投标。投标结束若未出现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保证金还是要退还的。只不过由于中标人还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出于方便,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代替部分履约保证金,故而未强制要求退还给中标人。

三、什么是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四、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知情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拒绝权?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请求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九、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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