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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发表时间:2024-07-19 15:51:08 来源:网友投稿

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一、基础埋置深度

  1.天然地基:充分利用褐黄色粘性土层作为持力层(上:第5.2.1-2条),一般埋置在2层土上:

  2.箱基:一般取建筑物高度的1/8~1/12(上:第5.2.2条);

  3.高层建筑简体结构承台板板底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20(上筒:第7.1.4条);

  4.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天然地基上的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和桩箱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国:第5.1.3条);5.不同埋深基础:两基础埋深高差一般取两基础间净距的1/2(上:第5.2.3-2条);

  6.基槽开挖后,应进行验槽(国:第10.1.1条)。

  二、基础类型选择

  1.独立基础:

  (1)矩形基础长度与宽度比宜小于等于3(上:第5.4.1条);

  (2)阶梯形基础台阶高度宜为300~500,锥形基础边缘高度不宜小于200,坡度不宜大于1:2(上:第5.4.2条);

  (3)杯口插入深度按(上:表5.4.6)选用,同时还应满足受力主筋锚固长度及考虑柱吊装时的稳定性,插入深度大于等于柱长的0.05倍(上:第5.4.6条)。

  2.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

  (1)墙下条形基础底板厚度不宜小于250mm,边缘高度不宜小于150mm(上:第5.5.2条);

  (2)(2) 墙下条形基础:如沿纵向遇不均匀土质,宜在墙下设置肋梁,肋中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上:第5.5.3条);

  (3)柱下条形基础梁:

  (a)基础梁高度不宜小于柱距的1/4~1/8(上:第5.5.5条);

  (b)梁底的纵向受拉主筋应有2~4根通长配置,且其面积不应少于纵向钢筋总面积的1/3.(上:第5.5.6-1条);

  (c)梁顶面和底面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为0.15%(上:第5.5.6-2条);

  (d)基础梁高度(不包括板的厚度)大于600mm时,在梁的两侧沿高度每300~400各配φ10的构造筋(上:第5.5.6-3条)。

  3.筏板基础

  (1)设置基础梁的筏板厚度宜取200~400,当有防水要求时,最小厚度为250,且板厚与计算区段的跨度比不宜小于1/20(上:第5.6.2条);

  (2)筏板基础悬臂板伸出长度不宜大于2m(上:第5.6.4条);

  (3)筏板纵横向支座钢筋应有总量1/4连通,跨中钢筋按实际配筋率全部通过(上:第5.6.7条)。

  4.箱形基础

  (1)平均每平方米箱形基础面积上墙体长度不小于40cm,或墙体水平截面积不小于箱形基础面积的1/10,其中纵墙配置不小于总配置量的3/5(上:第5.7.1条);

  (2)上部建筑体形应尽量规则,平面宜对称布置,荷重分布均匀,结构重心与形心宜重合(上:第5.7.2条);

  (3)箱基高度宜大于箱形基础长度1/18,并不宜小于3m(上:第5.7.3-2条);

  (4)底板及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内墙厚度不宜小于200,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50(上:第5.7.3-3条);

  (5)考虑整体弯曲影响,跨中钢筋配置除满足计算要求外,纵横方向支座钢筋应有总量1/4连通,跨中钢筋全部通过(上:第5.7.4条);

  (6)箱形基础内力分析,应尽量考虑整体弯曲加局部弯曲作用(上:第5.7.5条);

  (7)箱形基础在施工、使用阶段均应验算抗浮稳定性,浮力分项系数1.2(上:第5.7.9条);

  (8)迎水面钢筋保护层不应小于50,砼裂缝宽度≤o.2(地:第4.1.6条)。

  5.桩基础

  (1)桩型

  (a)预制桩300×300~500×500(国:图集97Q361)

  (b)钻孔灌注桩φ550~φ800

  (c)预应力管桩φ300~φ800(上:图集DBJT08-92-2000)

  (2)桩基持力层选择

  (a)桩基宜选择压缩性较低粘性土、粉性土、中密或密实的砂土作为持力层(上:第6.1.3条);

  (b)桩端全断面进入粘性土层或中密砂土深度不宜小于0.5m,同时也不宜小于桩的一倍边长或直径。持力层下有软弱下卧层时,其桩端下持力层应有足够的厚度(上:第6.1.4条);

  (3)桩基承载力值确定

  (a)宜采用静载试验Rd=Rk/T.(上:第6.2.3条);

  (b)当没有进行桩的静载试验,按地基土对桩的支承能力确定:Rd=RSK/Υs+RPK/ΥP==UP∑fsili/Υs+fpAp/ΥP(上:第6.2.4条);

  (c)没有静载试验,但有静力触探资料时,按地基土对桩的支承能力确定:Rd=RSK/Υs+RPK/ΥS=Up∑fsili/Υs+αbPsbAP)/ΥP(上:第6.2.5条);

  (d)按桩身结构强度确定(上:第6.2.6条)

  预制桩Rd≤(0.6~0.75)fcAP

  预应力桩Rd≤(0.6~0.75)fcAp-0.34Apσpc

  灌注桩Rd≤0.60fcAp

  钢管桩Rd≤0.55fA

  (e)抗拔桩承载力确定:Rd‘=Up∑fsiλili/ΥS+GP(上:第6.2.7条)。

  (4)灌注桩构造(上:第6.1.9条)

  (a)设计桩径等于钻头直径;

  (b)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水下施工不宜高于C30;

  (c)钢筋笼应穿过淤泥质土层、液化土层,不小于2/3桩长(国:第8.5.2条);

  (d)箍筋间距200~300,主筋保护层不应小于50;

  (e)配筋率:承受轴向力桩0.42%,承受水平力桩0.65%。

  (5)布桩原则(上:第6.1.1l条)

  (a)群桩的形心与荷载重心重合;

  (b)桩中心距不小于3倍桩径或边长;

  (c)独立承台下不宜少于三根桩;

  (d)当独立承台采用一桩或二桩,条形基础采用轴线桩时,承台之间须设置连梁;

  (e)墙下轴线桩时,墙转角及交叉部位应设桩;底层门洞下不宜设桩。

  (6)桩基础检测

  (a)静荷载试验,试桩数量不宜小于总桩数1%,不应少于3根(上:第14.2.3-5条);

  (b)高应变试验,不宜少于总数的5%,并不少于5根(上:第14.5.2-3条):

  (c)低应变试验,打入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30%,并不少于10根,灌注桩必须大于50%(上:第14.5.2-3条)。

  6.双墙基础:当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考虑双墙荷载情况下的基础设计;

  7.浅埋基础设计一般情况下,基底以上的竖向荷载(长期)的合作用点与基底面积形心重合(上:第5.1.3条);

  8.基础底板受力钢筋保护层:有垫层时40,无垫层时70(国:第8.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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