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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选址规范

发表时间:2024-07-22 12:01:58 来源:网友投稿

一、选址原则

1、必须按照预定的方案选择3个以上地点,作为备选;

2、小学培训三楼以下,初高中培训可以五楼以下,必须能在楼外安装户外广告,在租赁时与业主确认,并要求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户外广告位的大小尺寸、位置、租赁时间和是否可以带灯箱等;

3、备选地点必须为独立空间。独立空间的判断标准是:关闭前厅大门,中心就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有安全通道,其中没有任何其他机构或其他行业存在;

4、装修后层净高不得低于2.3米;

5、所选地点楼层内部结构尽量“见方”(便于设计时空间的截取、利用),楼层内部用于支撑用的承重立柱尽量“少”,立柱与立柱间的横向间距必须在4.5米以上(以避免出现教室中出现立柱的可能);

6、备选地点周围不得有娱乐场所(如歌舞厅、按摩、洗脚等),并且教学环境不得受到外界噪音干扰;

7、业主或物业须具备房产的营业执照、租赁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

8、从备选地点步行,保证500米内可到达公交车站点;

9、对装修、消防的要求必须符合交工要求:因办学校是消防部门严审的对象,消防的审查若不通过会牵扯到很高的费用,而房屋装修时势必会调整房屋的布局和隔断并调整房屋的喷淋头位置,所以请务必要求的业有解决此问题的能力;

10、备选地址可以承载至少80千瓦用电负荷,特别要考虑电力供应不达标的地方:如供电时间不符合、电压不稳定(特别是在夏季用电高峰时)、电力载荷、不提供中央空调的场所电价标准;

11、楼高超过3层(不含3层)必须配备电梯,建议不要选择高层的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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