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国家标准
我国《公路法》第十二条规定:“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发展规划相协调”。这就是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编制公路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编制公路规划的“三项要求”
①公路规划应满足和服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要求。公路运输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它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相互促进、紧密相连。而作为公路运输业物质依托的公路,其发展规划就应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制订。公路网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要与国民经济对公路的需求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适当超前发展,公路网发展布局要服从生产力布局的大格局,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并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以实现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优。
②公路发展规划应服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公路运输业是一个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是有机地联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的桥梁和纽带。公路作为社会公用基础设施,其发展和完善是保证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与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公路这种运输方式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编制公路规划时应综合考虑这一要求,使公路建设顺利引导公路所在地区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口结构朝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进行调整,促进社会发展。
③公路发展规划应服从国防建设的总体要求。巩固国防、保卫边疆是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历史经验证明,在国防建设中公路是不可或缺的设施,尤其是在现代国防建设中,军需量大,机械化程度高,需要的国防公路也多。同时单独修建大规模国防专用公路也是不现实的,我国财力、物力、国土面积等资源都相当有限,没有余力做到专路专用。只有坚持平时建设与战时需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公路规划时考虑国防建设需要,做到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从整体上增强公路网的使用效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