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要求

发表时间:2024-07-22 13:08:50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要求

设置在安全出口上方或者疏散通道两边墙上。火灾发生断电后能够继续保持应急照明30分钟以上。应急照明灯间距20米,拐角处间距1米。接电方式不应采用插座方式接电。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