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
A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B 、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C 、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D 、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E 、实行政府指导价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C,D】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的特征:①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3、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承揽合同的特征:其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其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其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以及该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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