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是()。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是()。
A 、一般事故隐患
B 、特大事故隐患
C 、重大事故隐患
D 、较大事故隐患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是一般事故隐患 。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什么?
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的定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什么是安全隐患?什么是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源性危险源和状态性危险鸡同时存在产生事故隐患。国家标准中对“事故”、“隐患”都有明确的界定,但目前,各种媒体上、专业安全杂志上,包括 *** 文件中都有“安全事故”、“安全隐患”这样的字眼。事故可以有“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区分,也可以有“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等区分,还可以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无论如何也不存在“安全事故”一词,安全就是安全,事故就是事故,冰炭怎么同炉?“安全隐患”一词也是同理,其实在国家标准中早有定规。媒体记者们不熟悉尚可谅解, *** 文件中将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混用就太可悲了。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位移和与施工进度的不衔接),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个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个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无数事故分析证实。隐患存在是事故的成因。多一个隐患就多一个发生事故的危险.同时隐患也是变化的、动态的,有生产活动就会出现隐患,老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出现了,有的隐患是动态的,有的是静止的,有的隐患会反复产生,有的隐患是直观的,有的是潜在不易发现的.有些隐患是随着时间而发牛变化,有的隐患会在瞬间发生裂变.隐患有着不同程度的危险性,隐患来自各个方面、各种原因,认识隐患是预防隐患的重要前提,要运用监测监控手段、管理的手段、技术手段,做好预防隐患的工作,防止隐患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制造、产品、安装、生产过程中不留下隐患。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不给隐患有存在和发展的机会。防隐患比整改隐患更具有意义。
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规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事故的隐患患。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 事故隐患的分类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根据避免交叉的原则,考虑是个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揣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的区别?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郸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的区别就是,事故隐患是安全隐患的一种。安全隐患范围更广。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博安网提示你:安全事故分四级: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的定义是什么
隐患一般指的都是安全隐患,你省略了安全两字也没什么,知道就行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事故隐患介于两者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随时随地都可以整改的隐患是什么隐患
随时随地都可以整改的隐患是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比如:防护栏杆脱焊,地沟盖板缺陷,电线的暴露线头等等诸如此类的隐患。在我们的平安检查过程中,有时候会听到一些这样的话那么一丁点儿的事,不用整改也不会出事,不要每天拿着出事恐吓人。其实小患不除,必有后忧,所以有小隐患必须马上整改,才不会出现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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