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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包括()。

发表时间:2024-07-22 14:46:19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包括()。

A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从业人员有权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B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C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D 、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获得工伤保险后,不再字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为:

1、知情权;

2、建议权;

3、批评权;

4、检举、控告权;

5、拒绝权;

6、紧急避险权;

7、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义务为: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服从管理的义务;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根据14年新版《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哪些?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至五十八条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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