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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发表时间:2024-07-22 14:52:14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关于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 、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厂可以邻近污水处理厂布置

B 、大中城市环卫设施总体规划中应包括公厕布局规划

C 、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布置在建成区5公里以外

D 、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公厕布局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城市详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估算规划范围内固体废物产量;

(2)提出规划区的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3)确定垃圾收运方式;

(4)布局废物箱、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点、公厕、环卫管理机构等,确定其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隔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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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贸市场卫生有何要求?

(1)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2)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3)经营食品的摊位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4)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水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

(5)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2、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机构建设;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城市容貌和保洁质量;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设置;集贸市场卫生;建筑工地卫生;城市绿化;城市河道水体卫生等10个方面。

1、考核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共有多少项内容?

答:共有10项内容。其中: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2)健康教育;

(3)市容环境卫生;

(4)环境保护;

(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6)食品卫生;

(7)传染病防治;

(8)病媒生物防制;

(9)社区和单位卫生;(10)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4、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有什么要求?

(1)候车、船、飞机厅内地面清洁,无污物、垃圾。

(2)天花板、四壁无积尘,蛛网,灯具、玻璃、凳椅等洁净,窗帘、台布清洁,无积生、污垢;

(3)有多种卫生宣传形式,定期更换内容,有资料和记录;

(4)应绿化面积达90%以上,室内环境美化;

(5)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前均经卫生知识培训!并且卫生知识应答正确。

5、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创建卫生城市,通过在环境卫生领域的整治革新,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不断转变,进而提高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提高生活质量。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将会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随着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城市之间吸纳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通过创建卫生城市,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才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增强聚集功能,吸引资金、人才和技术入驻,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

三、创建卫生城市是陶冶广大市民道德情操的有效载体。开展创建活动,对于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的行为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将大大改善我市的人居环境。创建卫生城市,将有力促进城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的不断好转,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消除疾病,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这对于广大市民安居乐业,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城市社会的亲和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长久和深远的影响。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我市开展的 “三城联创” 是指哪“三城”(A B C)

A、全国文明城市B、国家卫生城市

C、国家环保模范城市D、全国双拥城市

2、全国爱国卫生月是( C )

A、1月 B、3月 C、4月

3、健康教育活动的核心是( D )

A、进行卫生宣传B、提高卫生保健知识

C、建立正确之健康观念 D、行为改变

4、到2009年1月19日,全国爱卫会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有多少个( B )

A、107 B、108 C、109 D、110

5、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城市必须是(A )级卫生城市,且命名时间一年以上。

A、省(自治区) B、地(市) C、县(市)

6、全国爱卫会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 ABCD )等程序,对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城市命名,并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A、暗访B、技术评估C、考核鉴定D、社会公示

7、候诊场所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有( ABCD )

A、宣传橱窗 B、健康处方、卫生科普宣传材料

C、禁烟标志 D、控烟措施

8、垃圾清运及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 D )

A、70% B、80%C、90% D、100%

9、餐具的物理消毒应做到(ABC)几道工序。

A、除残渣 B、碱水刷C、净水冲 D、热水消

10、小饮食店操作场所累计面积不低于( B)平方米。

A、7 B、8 C、9 D、10

11、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 B )

A、2级 B 、3级 c、 4级

12、居民区噪声的卫生指标是多少(A)

A、白天不超过50分贝

B、白天晚上均不超过45分贝

C、白天不超过45分贝,晚上不超过35分贝

13、世界卫生日是哪一天( D )

A、3月6日 B、3月7日 C、4月6日 D、4月7日

14、“四害”是指( D )

A、蚊、蝇、蟑螂、蚂蚁 B、蚊、蝇、蟑螂、麻雀

C、蚊、蝇、蟑螂、蛇D、蚊、蝇、蟑螂、老鼠

15、“迈向无烟中国,拒绝被动吸烟”活动倡议的“三不”是(A B C)

A、公共场所不吸烟 B、 社会交往不敬烟

C、当着他人面不吸烟 1、水冲式公厕是具有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公共厕所。

2、“六小门店”是指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和小网吧。

3、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要求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4、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5、“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持环卫设施的使用率和完好率,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均按本规定管理。

市辖县、市的人民政府,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环卫设施,包括服务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倒桶点、环卫操作间、工具间及环卫专用机构设备、车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第四条 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职能机构。

建设、规划、土地、卫生、爱卫办等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城市的环卫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规划,由规划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第六条 城市公共环卫设施应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后,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机场、车站、码头、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游览风景区(点)、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由该产权所有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第七条 市区公共环卫设施的产权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拆除或破坏环卫设施。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应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定同意,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拆除环卫设施执行先建后拆的原则,由申请拆迁的单位(个人)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负责另建;或提供建 设土地和建设资金,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另建。另建的环卫设施面积不得小于被拆迁的环卫设施面积。第八条 集装箱转运站应加强场内设备管理,保持正常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供电安全保险元件应当合格。各种机械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后应擦洗一遍,并定期对墙体进行粉刷、除锈、修补、油漆等保养工作。第九条 公共厕所内的各种卫生、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损坏的要即时维修更换。第十条 市区道路果皮箱设置按以下职责分工管理。

市区一级路段的果皮箱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日常卫生管理由路段辖区环卫部门负责;二级路段设置的果皮箱及管理经费和日常卫生管理由路段辖区、街环卫部门负责;各单位、公共场所的果皮箱由各产权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第十一条 氖环卫专用车辆应及时维修保养,保持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改变使用功能。所有环卫专用车辆的转让、报废和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报废和改变车辆的使用功能。第十二条 凡未经市规划部门和市容管理委员会审批,擅自拆除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倒桶点、环卫操作间、工具间等环卫设施的,按现行价格赔偿损失,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第十三条 凡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或改造环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扰妨碍施工。对阻碍施工者,要予以教育批评;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要处以损失额1一3倍的罚款。第十四条 环卫设施属公共财产,爱护环卫设施人人有责,损坏环卫设施的照价赔偿。

对破坏、偷窃环卫设施,或阻扰、妨碍、破坏环卫设施建设,妨碍社会治安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市容管理委员会解释,并授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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