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住宅无障碍设计做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下列关于住宅无障碍设计做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B 、旋转门一侧应另设供残疾人使用的强力弹簧门
C 、轮椅通行的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80m
D 、轮椅通行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的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供轮椅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宽度不应小于1.20m。
住宅无障碍设计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7层及7层以上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规定:
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大于1.50m,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大于2.00m;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大于1.50m;无障碍宿舍建筑大于1.50m。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坡度 1:20 1:
1、6 1:
1、2 1:
1、0 1:8
最大高度(m) 1.5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5、无障碍住房
客房位置:进出方便,餐厅、购物和康乐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
(标准间) 100间以下应设2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下的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
客房内过道:出口及床前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床间距不小于1.20m。
卫生间:门扇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0.80m,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其它要求参照专用厕所标准执行。
电器与家具:位置与高度应方便使用,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
扩展资料
《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以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通常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障碍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障碍设计标准
建筑住宅设计常见问题、那错了请指出来,谢谢!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
第1.0.3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试行)
第1.0.5条 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
1、~3层为低层;
4、~6层为多层;
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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