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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城市环卫设施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发表时间:2024-07-22 14:53:25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关于城市环卫设施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 、城市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垃圾三类

B 、固体废物处理应考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C 、生活垃圾填埋场距大中城市规划建设区应大于1公里

D 、常用的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有万元产值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城市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垃圾、危险固体废物四类。固体废物处理的总原则应优先考虑减量化、资源化,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或其他处理方式产生的残留物进行最终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距大、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km,距居民点应大于0.5km。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一般有人均指标法和增长率法,规划时可以用两种方法结合历史数据进行校核。

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本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属建制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矿区。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环境保护、建工、房产、园林、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土地、卫生、市政公用、港航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理环境卫生工作。第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改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鼓励环境卫生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环境卫生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六条 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核拨。

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

居民和单位应当交纳公共卫生费,用于街巷的清扫保洁。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收取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公共卫生费的办法另行规定。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责,文明作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第二章 清扫与保洁第八条 区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人行天桥的清扫保洁。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街巷、居住区的清扫保洁。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第十条 各单位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标语牌、广告牌、城市雕塑和绿化地带等,应当保持清洁。第十一条 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负责占用范围内的清扫保洁。第十二条 市区水域及护坡、沿岸码头,由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第十三条 机场、码头、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停车场、地下通道、隧道、文化体育场所、公园、集贸市场、夜市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各种摊点周围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清扫保洁。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烟头和纸屑及各种废弃物。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和随地便溺。禁止乱倒、乱掏粪便。第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地堆存和中转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禁止在公共场地焚烧树叶和垃圾。第十六条 城区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禽畜,但因教学和科研需要饲养的除外。第十七条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共厕所、粪便贮运容器、垃圾场等喷洒药物,杀灭蝇蛆,防止环境污染。第三章 废弃物收运与处理第十八条 废弃物的收运与处理,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地,接收弃置。

废弃物弃置场地,应当严格管理,未经场内管理人员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场区活动或者捡拾垃圾。第十九条 居住区、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院的生活垃圾、粪便,由所在地区(县)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运和处理。其他单位的废弃物,应当按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

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粪便分别倒入垃圾容器、公共厕所。实行分类、袋装收集垃圾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在市区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和垃圾、粪便的车、船,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第二十一条 工业、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产生的含有病毒、病菌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垃圾、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第二十二条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规划方案,按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粪便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

什么事国有基础设设,他的资产经营的管理思路又是什么?他怎么能达到保值增值呢?小女子跪求高人分析探讨

...是想问什么是国有基础设施吗?如果是的话,可以这么理解国有基础设施指的是国有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城市市政等公用基础设施。与国有基础设施有关的一些用益物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可以根据国家政策有偿或无偿转让,但它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国家的。就好比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始终是国家的,但国家可以通过划拨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给企业等。它的经营管理思路我也不大清楚,抱歉。

关于它的保值增值,没有统一绝对的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我截取了一段《昆明市基础设设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的思路和对策》中的几点策略,你可以借鉴一下:

(一)道路桥梁

——能收取服务费的城市道路、高架路、轻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出让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入市场;

——对不易收取服务费的城市道路、广场等可采用与土地使用权“捆绑开发”的方式,通过招标交给企业承建;

——城市道路维修养护作业,通过向社会招标的方式交给专业公司经营。

(二)公共交通

——转让股权。对公汽总公司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制,组建公交集团公司,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以产权联结为纽带,将分公司和修理厂改造成2口—3个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偿转让公交经营权。通过对城市出租车、旅游车、中巴车的经营权转让,筹措城市建设资金。

(三)城市供水

——将自来水总公司改制为供水企业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除管网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外,其余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将管网和水厂打捆整体包装后,采取国际招标方式,公开向社会资金、外国资本转让50%以下的产权,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组建合资经营的供水公司。

——实行“厂网”分离,将部分自来水厂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公开招标、有偿转让等方式向社会出让股权,盘活存量资产,筹措资金,形成水厂多家经营的局面。

(四)城市排水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开放污水处理市场,凡有资格的各类企业都可以按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取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权;

——经营权转让。将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在资产评估、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招标转让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

——托管经营。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将污水处理厂托管给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签订合作协议;

——将排水管网疏挖作业,从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组建经济实体,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公司分立,变一家经营为多家经营。将排水总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以利于形成污水处理社会平均价格,提高经济效益。

(五)城市气源

用给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建设第二气源厂。凡具有经营城市煤气(油制气、天然气)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参加第二气源厂建设与经营权的竞标。

(六)城市环卫设施

——出让公共厕所专营权。根据统一规划,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方式,由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市区公共厕所;

——对公共厕所进行“托管经营”。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方式将公共厕所的经营管理权交给个人或组织承包经营;

——拍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权,将道路清扫保洁全部推向市场,变“养人”为“养业”;

——出让城市垃圾特许专营权。政府为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特许,由民间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

——用招投标竞争方式择优选定城市垃圾收集输送服务公司和资源化处理企业。

(七)园林绿化

——鼓励国营、民营、外资企业及个人投资新建或认建认养各类城市公园、小游园及其它绿地或绿化设施。

——政府重点扶持城市建设所需大规格优质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其它所需苗木、花卉生产以民营为主,实行市场化经营。

——城市绿化管养逐步实行向社会招投标管理办法,由具有资质的绿化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养护

希望能帮到你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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