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应由( )签发。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应由( )签发。
A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B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C 、总监理工程师
D 、专业监理工程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由谁签发
答: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监理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5.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6.5.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6.5.3 项目监理机构在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6.5.4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 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 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6.5.5 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5.6 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新版监理规范 表格规范有什么不同
新版监理规范 表格规范的不同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的表A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表B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00的A类表(承包单单位用表)、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的A和B互换了,更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主;具体见下面对比:
附录 附录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表A.0.2 工程开工令 B2 工程暂停令
表A.0.3 监理通知单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表A.0.4 监理报告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表A.0.5 工程暂停令 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表A.0.6 旁站记录 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表A.0.7 工程复工令
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表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项)报审表
表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 报验申请表
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A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表B.0.7 报审、报验表 A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A8 费用索赔申请表
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单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表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表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表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附录C 通用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表C.0.1 工作联系单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表C.0.2 工程变更单 C2 工程变更单
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00
总监理工程师条件?
Ⅰ 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有什么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G10-2006)3.0.2条规定:总监办应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版师和若干名专权业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 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的现场 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以上同粪工程的驻地或总监职务。驻地办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配备 1~2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 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 应专业的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同类工 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应当注意的是,在监理规范中,总 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具 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而不是‘‘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 师资格"。
Ⅱ 考总监理工程师需要什么手续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2)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扩展阅读
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Ⅲ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临时延期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专业抄监理工程师将审查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如同意临时延期,延期时间按核 实时间填写,并同意工期延长。
工程临时延期基本条件:
1、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延期(工期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延期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延期核查,并在初步确定延期时间后,与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签署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或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 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延期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 按上述 4、5、6条程序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在做出临时延期批准时,不应认为其有临时性而放松控制。 临时批准延期时间不能长于最后的书面批准的延期时间。
Ⅳ 什么条件可以任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质是一样的,必须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执业)。
不同的是:有的地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必须是国家注册,省里的不行;
专业监理工程师只管某单一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管理监理项目部全面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在‘四管、两控、一协调’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较强而被监理企业委以重
任和权利。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企业内的职务岗位。
Ⅳ 什么才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
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应由其注册的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申请表》;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出具近两年监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资格,对监理人员实施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第五条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类设环境保护1个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不分类别、专业。
第六条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内容包括监理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审批、培训和监督检查等。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归口管理全国监理员资格审批,负责水利部直属单位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负责本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第二章监理人员资格取得
第七条取得监理员从业资格,须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或者由具有审批管辖权的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审批并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后,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须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八条申请监理员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中专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工作1年以上);
(二)经培训合格;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第九条申请监理员资格,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具有审批管辖权的单位申报,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申请表》;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审批单位自收到监理员资格申请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后,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监理员资格证书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由审批单位加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统一规格的资格管理专用章。监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监理员资格的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大专毕业且工作8年以上、本科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应当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公示合格者名单,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对监理工程师考试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诉或举报。
第十六条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经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应由其注册的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申请表》;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出具近两年监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评审总监理工程师申请材料,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向合格者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
对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诉或举报。
第十九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监理人员有关培训管理工作,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监理人员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到有审批管辖权的单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并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
监理员允许从业时间不足3年的,应当按其实际可从业期限确定资格证书有效期。
监理员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的,在3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以保持其资格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总监理工程师允许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不足3年的,应当按其实际可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期限确定岗位证书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监理人员资格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禁止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应当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倒卖、转让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资格管理人员在进行监理人员资格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监理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二)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三)应当依法维护监理人员的知情权、申诉权和诉讼权;
(四)不得索取、接受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撤销已批准的监理人员资格: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批准的;
(二)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批准的;
(三)有关单位超越职权范围批准的;
(四)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五)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的;
(六)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取得监理人员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注销其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
(三)超过本办法规定的监理人员年龄限制的;
(四)超过资格(岗位)证书有效期而未延续的;
(五)监理人员资格批准决定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资格(岗位)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六)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员遗失资格(岗位)证书,应当在资格审批单位指定的媒体声明后,向资格审批单位申请补发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对监理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应当每年将本单位监理人员的从业情况,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备案,并对备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依据行业自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人员资格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并给予警告,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伪造资格(岗位)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岗位)证书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一)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
(二)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
(三)将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的;
(五)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
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因违规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吊销注册证书的,吊销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从)业一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
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且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
第三十四条资格管理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理人员的资格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行业自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员被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除已明确规定外,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请复议或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诉。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的吊销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作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监理人员资格申请材料的格式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统一规定;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统一印制。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Ⅵ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一样吗任职条件有什么区别啊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一样,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而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两年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
(6)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扩展阅读:
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
一、 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三、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四、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五、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六、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七、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八、进行工程计量。
九、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十、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十一、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十二、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Ⅶ 总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属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7)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最重要的身份证、手机一定要记得带。基本上每个省份都要求出示健康码,不带手机,就有可能进不去考场。
注意手机在出示完健康码之后,关机或调成飞行模式,一定不能够带进考场,到时候应该会有统一放置的地点。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尽量不要带进考场。
Ⅷ 考总监理工程师需哪些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Ⅸ 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有什么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G10-2006)3.0.2条规定:总监办应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
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的现场
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以上同粪工程的驻地或总监职务。驻地办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配备
1~2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
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
应专业的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同类工
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应当注意的是,在监理规范中,总
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具
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而不是‘‘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
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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