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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不包括( )。

发表时间:2024-07-22 15:04:29 来源:网友投稿

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不包括( )。

A 、公共部门

B 、非政府组织

C 、私人部门

D 、公民个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包括: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

哪些是公共服务的主体

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以是正式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等专门的公共服务机构,还可以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民间经济、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公司。

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团体和私人机构等为补充的供给主体,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而研究建立的一系列有关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机制、服务政策等的制度安排,最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建立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

1、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

2、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于发展公共事业性服务,政府责无旁贷。

3、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政府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切实推动节能减排。同时还应加快电网、铁路网、通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其中属于商业性的部分交由市场去做,属于公益性的部分直接承担起来。

4、提供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对生产安全企事业单位负有责任,政府也应强化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和监管职责。而消费、食品和药品安全等都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政府责无旁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是什么 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有哪些

1、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指能够同时供给多人共同享用的,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主体、非营利性组织和个人四个部分。 2、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 3、人类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取决于一个国家(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状况。因此基本公共服务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内容。 4、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其竞争力已经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政府竞争力又直接取决于其在资源配置中的管理能力和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一种?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 不包括国有企业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 法规 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 一、行政机关。 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也应该归入政府信息,这些单位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许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他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群众对政府的评价,这部分企事业单位的运作,也应当纳入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因此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参照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什么?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 拆迁 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宅基地 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 债权债务 、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是专门制定了条款的,除了国家规定的哪几个部门,其它部门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公开的,而且公开的信息必须是合法、合理的,对群众有利的,所以在公开信息的时候要按法律的规定,这样才能避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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