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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发表时间:2024-07-22 15:17:44 来源:网友投稿

依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年

D、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故A项正确;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故B项正确;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故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故D项正确。【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建立及相关权利义务【考点】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约定试用期的权利【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湖南省普通高校2008年度学法考试试卷答案

一、判断改错题:(对的打“√”,错的打“×”,并改正错误,每题2分,共20分)

1、法制的制定过程就是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转化为法律的原则和规则。 (√)

2、在传统上,大陆法系强调的是制定法、成文法,英美法系则还看重判例法。 (√)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个月”改为“二个月”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确保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

5、发布三、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应急救援队伍、特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 三、四级改为一、二级

6、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公开。 (√ )

7、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务。 ( × ) “其他社会组织”改为“其他营利性组织”

8、对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满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并向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 )

9、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

10、经计划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 )

“计划免疫”改为“强制免疫”

二、选择题(第1、2、3、4、5、6题为单项选择题,第7、8、9、10、11、12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4分)

1、关于执法为民的理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

A、“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在法治上的必然要求

B、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最重要的是尊重和保护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

C、执法为民,就是要“为民做主”

D、“执法为民”中的“为民”,指的是为“民”的利益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D、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平等就业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B、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C、任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D、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4、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区域为禁止开发区域( A )。

A、水域 B、基本农田保护区

C、农村居民点 D、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5、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最高级别为一级,用( B )表示。

A、橙色; B、红色;

C、黄色; D、蓝色;

6、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 D )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A、每年12月31日前B、每年1月31日前

C、每年2月31日前 D、每年3月31日前

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体表现为(ABCD)。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

B、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C、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

D、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目的是(ABCD )。

A、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B、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C、促进依法行政

D、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9、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ABC)情形的,应当申请回避。

A、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

B、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C、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D、与被调查的公务员在同一行政机关工作

10、王某因赌博被某县派出所治安拘留3天。王某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则下列哪些机构不能被列为被申请人( ABD )。

A、该派出所B、该镇人民政府

C、该县公安局 D、该县人民政府

1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CD )。

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B、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C、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D、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可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12、(BC)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

A、卫生部 B、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D、发生疫情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一法治比法制更强调法律实施。第二法治比法制更强调法律权威。第三法治比法制更强调法律价值。第四法治比法制更强调法律品性。第五法治比法制更强调法律和谐。

2、请例举三种以上用人单位不得用预告解除或经济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案例分析题(16分)

某大学教授长期从事高速公路收费为题的研究工作。为取得更加完整和准确的第一手资料,2008年5月30日,此教授向A市发改委、A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和该市交通局三个部门分别用传真的形式提交了三份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收到传真后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其作为企业可以不予理会,市发改委认为申请方式中不能用传真形式所以也不予理会,市交通局受理后要求教授缴纳200元的申请登记费,答应在1个月内给予答复。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此教授可否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依据是什么?

答: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此教授以科研为目的,其可以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

2、未接受申请的两个单位的处理是否妥当?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规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法信息公开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是此类单位,所以其应该接受申请。

市发改委的处理方式也有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在本案中采用传真是电文形式的一种,所以符合条件,市发改委应该接受申请。

3、市交通局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市交通局的处理方式有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此市交通局承诺1个月给予答复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在本案中市交通局要求教授缴纳200元的申请登记费显然不属于必须的成本费用,故违法。

五、论述题(20分)

你如何理解“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从治国的角度讲,最重要的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控制”?应如何控制公共权力?

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从“治国”的角度讲,最重要的是控制公共权力。从价值层面上讲,法治必须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和归宿,必须把捍卫权利放到首位。而权利与权力之间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法治要不辱捍卫权利之使命,就必须时刻把权力作为规制之重点。换言之尽管法律之所以存在有很多理由,但关键在于它能有效约束权力,在于它能通过有效约束权力来保障权利,否则,法律就会从根本上失去存在的必要和可能,就会沦落为一个花瓶;尽管法治的任务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在于规范权力、制约官员,在于通过规范权力、制约官员来促进公民权利的发展,否则,法治就会从根本上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和空间,就会毫无生机和活力。

具体说来控制公共权力,需要从权利的产生、配置、运行、监督等方面着手,尤其是官员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既需要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把法律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又需要国家官员切实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首先职权须由法定。无法定授权执法就是越权,越权就是违法。其次有权还须有责。不仅要履责、尽责,肩负着法定职责而不履行、不作为,是失职、渎职;而且要负责,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责任。再次用权须受监督。权力必须在法律轨道上行使,其行使必须接受内部的和外部的严格监督和制约。最后违法必受追究。法律的权威需要通过其制裁性来体现和维护,让违法行为逍遥法外会使法律成为“纸老虎”。

六、思考题(30分)

请根据2008年全省“五五”普法读本的内容,结合具体实际,谈一谈你感受较深的学法心得、体会,同时请对今后普法读本的编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麻烦您详细的说一下,谢谢

正确的是A、B、C、D四个选项,E选项的否则不足并支付赔偿金没有规定,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违规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见习期和试用期的疑问

第一 对于实习期的规定,据我所知最主要的就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暂不讨论规定的合理性,实际上企业就是依据该条款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的待遇不适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但这代表应届毕业生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通常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会签订一个三方协议。

第二 试用期后根据公司不同,相关的转正手续也会不同。一般来说企业不会在这个环节为难员工。但应该注意试用期的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 一旦成为“劳动者”,自然应该拿“正式的工资”。原则上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式工资的80%。但也有很多公司并不计较这个。不过说到底:正式工资应该高于或等于试用期工资,少于试用期工资是不应该的。

第四 所谓的转正定级跟前述的第一个问题相类似,都是历史的产物。通俗说:转正定级就是评价你这个“干部”是一个什么级别。在大学生稀少的时候,毕业后你就是国家干部了。在当前社会中偶尔也会涉及到这个方面(例如存档问题),但基本没有什么用了。

第五 理论上要一年以后才能转正,拿正式工资,评定级别。但是就工资而言这是与我国法律相抵触的。

根据您的描述,我估计您是进入国企或机关了。如果真是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必要讨论对错的了。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相信你的待遇也是不会错的。如果是私企那可能是在欺负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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