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住宅日照分析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住宅日照分析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板式多层住宅的日照主要取决于太阳方位角
B 、塔式高层住宅的日照主要取决于太阳高度角
C 、围合布局的多层住宅,方位为南偏东(西)时,间距可折减计算
D 、平行布局的多层住宅,方位为南偏东(西)时,间距可折减计算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平行布置是南北向的南偏东(西)15度至45庋(含45度)范围的平行布置住宅,其建筑间距可按第一款规定进行方位间距折减,折减系数为0.9。
房屋朝向与日照分析以及评价的标准
在人居环境的各个组成中,自然光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与人们的生活起居以及身心健康息息相关。以下是对住宅区规划中的日照与朝向问题的探讨。
在人居环境的各个组成中,自然光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与人们的生活起居以及身心健康息息相关。以下是对住宅区规划中的日照与朝向问题的探讨。
住宅日照分析的评价标准
住宅建筑需要适宜的日照,主要目的是为了能使室内有良好的卫生条件,起消灭细菌和干燥潮湿房间的作用,以及在冬季能使房间获得太阳辐射热而提高室温。因此 合理地确定住宅建筑之间的距离及朝向、高度等,是住宅建筑规划设计的一项重要工作。
日照分析的依据是日照标准,它是民用建筑重要的卫生标准之一,与当地的气候状 况,卫生要求以及经济状况都有关系。从日照规律中可知,对于我们居住的北半球来 说,在一年中,冬至日正午时的高度角(hs)为全年正午时最小的高度角。在冬至日正午时的高度角,为一天中最大。从测量资料可知,一天中太阳对地面的照射强度,以 正午时为最强,其中紫外线成份也最丰富。所以在当地时间正午前后的阳光,对人们居室内气温上升及空间杀菌净化的作用,最为明显。在老、弱、病、残者及儿童等活动场所,应当提供当地中午前后的日光照射,有利他们的健康。如果太阳在冬至日对南向墙垂直辐射强度,正午12时(当地时间)辐射强度为1,那么在15时为0.52,16时仅为正午时的0.21左右。
决定朝向的因素有很多,如日照、噪声、景观、风向、降雨量、地形地貌等等。朝向的确定是上述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下面以住宅的朝向问题来对此进行讨论。
1、日照与住宅平面朝向
朝向在规划上的要求是不断变化的。问题的核心是朝向如何与日照相关联。住 宅与城市紧密相联,是城市的功能及城市空间的决定因素。在房间朝向问题中,最大 可能的安静、最好的景观与最佳日照之间有了矛盾,在每个单元中应作仔细斟酌。在 过去的一些年中,由于土地价格的增长,关于住宅间距及开窗间距的法规比以前宽 松,这更给旧房改建增添了新的问题,底层住宅缺乏足够的日照。如何既考虑经济,又考虑充足的日照,需要政府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奖励开发商在住区建设中提高间距。
2、景观与住宅平面朝向
景观环境的好坏,已成为观念日渐改变的人们,对居住区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成为了房产开发商关注的焦点。另据对一些中高密度居住环境的调查显示:居民基本上根据从窗外所看到的内容,来判断周围环境的优劣。绝大多数居民喜欢有植被的景色,而不喜欢缺乏植被的停车场和建筑物。纵观当今国内房地产市场,以景观设计而博得满堂喝彩的楼盘,比比皆是。
3、空间形态与住宅平面朝向
住宅作为人类最古老的建筑类型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记录着人类在家庭、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的发展,也反映了不同时期的人类需求。通过对历史上各种类型住宅的考察,不难看出,无论何时都有变化与相对稳定这两个重要方面。即社会结构(组织)变化对居住形态的影响,以及居住形态本身缓慢发展的某种恒常性。这两个方面密切相关,成为影响居住形态的两个重要因素。
社会结构变化对居住形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家庭、居住制度和社会控制等方面。从古老的卡宏城中不同阶级的分区而居,中国唐长安的里坊制,到汽车时代的“邻里单位”和“居住小区”,无不反映着社会控制和居住组织制度对居住形态类型的影响。人的需求有社会性和私密性两个方面,体现在实质环境上则是私密、半私密、半公共、公共性空间层次的序列。如果对人类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居住形态进一步考察,则不难看出,围合、半围合式空间形式,是一种相对稳定而又较为普通的居住形态。
无论是古代罗马的内庭院式住宅,明清的四合院,还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合院式住宅等,概莫能外。并且其规模可以从住宅到里坊,以至城市,各对应于一定数量的人群结构。到了近现代经济技术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反映在居住形态中,则突出地表现为城市中的高密度聚居。低层演变为多层和高层,独家小院变为多户住宅楼,并形成组团或街坊。尽管其布局千变万化,围合和半围合的空间形态,依然相对稳定地大量存在着。
建筑的日照分析,如果采用冬至日,从几点算到几点,要满足多少百分多少,如果是采用大寒呢?
冬至日是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要满足日照时数大于等于一小时;如果是采用大寒,则是从上午八点到下午四点,要满足日照时数大于等于两小时。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四章第九点,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日日照时数2h;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3、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采光权的维权主体是: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采光权的关键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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