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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 )。

发表时间:2024-07-22 15:30:56 来源:网友投稿

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 )。

A 、10分钟

B 、20分钟

C 、30分钟

D 、60分钟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1小时,同时使各个功能正常运转。

仪器设备的保管

(一)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

1)测量仪器库房应是耐火建筑。

2)库房内的温度不能有剧烈变化,最好保持室温在12~16℃。

3)库房应有消防设备,但不能用一般酸碱式灭火瓶,宜用液体CO2或CCl4及新的消防设备。

(二)测绘仪器的“三防”措施

生霉、生雾、生锈是测绘仪器的“三害”,直接影响测绘仪器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影响观测使用。因此需按不同仪器的性能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霉、防雾、防锈措施,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1.测绘仪器防霉措施

1)每日收装仪器前,应将仪器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清刷干净后再盖镜头盖.并使仪器外表清洁后方能装箱密封保管。

2)仪器外壳有通孔的,用完后须将通孔盖住。

3)仪器箱内放入适当的防霉剂。

4)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内业仪器一般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对仪器未密封的部分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

5)每台内业仪器必须配备仪器罩,每次操作完毕,应将仪器罩罩上。

6)检修时,对所修理的仪器外表和内部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拭,注意不应用有机溶剂和粗糙擦布用力擦拭仪器的密封部位,以免破坏仪器的密封性,对产生霉斑的光学零件表面必须彻底除霉,使仪器的光学性能恢复到良好状态。

7)修复的仪器装配时须对仪器内部的零件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或补放仪器内腔的防霉药片,修复装配后,仪器必须密封的部位,应恢复密封状态。

8)在运输仪器过程中,必须有防震设施,以免因震动剧烈引起仪器的密封性能下降,密封性能下降的部位,应重新采取密封措施,使仪器恢复到良好的密封状态。

9)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1小时,同时使各个功能正常运转。

2.测绘仪器防雾措施

1)每次清擦完光学零件表面后,再用干棉球擦拭一遍,以便除去表面潮气,每次测区作业终结后,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擦拭。

2)调整或操作仪器时,勿用手心对准光学零件表面,并在仪器运转时避免将油脂挤压或拖黏于光学零件表面上。

3)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个月)须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擦拭,内业仪器一般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6个月)应对仪器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清擦,并用电吹风机烘烤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温度升高不得超过60℃)。

4)防止人为破坏仪器密封造成湿气进入仪器内腔和浸润光学零件表面。

5)除雾后或新配置的光学零件表面须用防雾剂进行处理,一旦发现水性雾,应用烘烤或吸潮的方法清除;发现油性雾应用清洗剂擦拭干净并进行干燥处理。

6)严禁使用吸潮后的干燥剂。

7)保管室内应配备适当的除湿装置,长期不用的仪器的外露光学零件,经干燥后,垫一层干燥脱脂棉,再盖镜头盖。

3.测绘仪器防锈措施

1)凡测区作业终结收测时,将金属外露面的临时保护油脂全部清除干净,涂上新的防锈油脂。

2)外业仪器防锈用油脂,除了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还应具有优良的置换性,并应符合挥发性低、流散性小的要求,要根据仪器的润滑防锈要求和说明书用油的规定适当选用不同配合间隙、不同运转速度和不同轴线方向所用的油脂。

3)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须对仪器外霹表面的润滑防锈油脂进行一次更换,内业仪器一般应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将仪器所用临时性防锈油脂全部更换一次,如发现锈蚀现象,必须立即除锈,并分析锈蚀原因,及时改进防锈措施。

4)仪器进行检修时,对长锈部位必须除锈,除锈时应保持原表面粗糙度数值或降低不超过相邻的粗糙度值。而且在对金属裸露表面清洗或除锈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5)必须将原用油脂彻底清除,通过干燥处理后,涂抹新的油脂进行防锈。

6)对有运动配合的部位涂防锈油脂后必须来回运动几次,并除去挤压出来的多余油脂。

7)防锈油脂涂抹后应用电容器纸或防锈纸等加封盖。

8)保管室在不能保证恒温恒湿的要求时,须做到通风、干燥、防尘。

仪器管理分级由谁完成

实验室管理人员。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技术部,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工作,担负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分析仪器、自动控制、电子仪器开发、光学检测、化学试剂调配、样机件测试等研发任务。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请、招标和采购;

3.1.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 1. 7指导和撰写实验和测试报告,实验室文档管理

3. 1.8负责实验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3.1.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2仪器设备管理员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2.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3.2.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3.2.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化学试剂及低值耗材管理员

3.3. 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3.3.4负责化学试剂的过期报废;

3.3.5负责对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4.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 3实验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 00-12 00,下午1 00-5 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4.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4. 5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4.6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鞋套。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服、鞋套才能进入实验室。

5.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5.7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 8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9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0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 11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 12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质量部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填入《仪器设备一览表》。

6.1.2仪器设备列入《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测试周期表》。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 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对仪器设备及监测检测有重要意义的标准物质建立技术档案。

6.1.5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按《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测试周期表》对即将到期的仪器设备申请安排送检。

6.1.6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 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 3每台仪器都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4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5凡经过载或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周转

6.3.1仪器设备借出或移出实验室使用,必须按《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办理一切手续,而仪器设备返回实验室时,应确认恢复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全仪器设备调配,按调配单办理交接手续。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仪器设备,须经使用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报公司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仪器设备,应由公司上级主管与借出单位协商同意后,经公司上级主管批准,由拟使用者办理借入交接手续。

6.4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4. 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4.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4.4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填写测量设备维修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上级主管批准后,及时送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

6.4.5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库房中,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随用随领,剩余及时退库。

7.4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库房应当配备防盗、防火、放水设施。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

7. 5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6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任何领用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

7. 7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险柜)保管,领用时需单独经主管领导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固体状态的允许盛放于木制容器内,但容器内应衬以结实的厚纸外用铁条密封。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剧毒化学物品库。

7.8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9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10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1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 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2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8.3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

8.4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还不得滞留现场。

8.6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考高级电工需要考哪些内容?

一、不管哪个部门的电工证,考试均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部分。具体的要根据报考证书的种类不同分类而论,一般特种操作证重视安全培训;人社厅证书培训基础内容;电监会证书重视实际操作与应用。

二、需要看的书包括《安装电工讲解》、《维修电工讲解》、《高压、低压电工知识讲解》。

要考电工证首先要清楚自己是要考哪个证书,电工证共分为三种,电工操作证,电工职业资格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电工操作证也就是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卡片形式的(IC卡),这个由安监局发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扩展资料

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备此工种的上岗操作证书(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具备同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工种的初级证书

高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一代电工高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3张)

1.具备同一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一工种的中级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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