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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

发表时间:2024-07-22 15:34:13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

A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农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B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C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D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包括哪些内容

基本农田包括提供本地粮食基本消费的农田,为强制性不可征用、抛荒、放牧等破坏农业生产行为的固定土地,承包的山场不属于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管理,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

优先把城镇周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城市化进程加快对耕地尤其是对城市周边地区优质耕地的挤占,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

规划建议:

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科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

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

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投入较大的资金对田、水、路、林、村的全面改造,使整理的耕地达到优质高产良田的标准。因此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

一、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一般农田可以没有基本农田保护严格。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基本农田怎么划定

基本农田肯定是自留地,就是每家人都有的口粮地,要保证每个人的基本生活,这个基本农田肯定是要由国务院批准确定的。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解释: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的划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2、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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