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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线网布置原则错误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5:47:32 来源:网友投稿

公共交通线网布置原则错误的是( )。

A 、经济合理地安排公共交通线路,做到主次分线、快慢分线,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

B 、优先满足城市居民上下班出行的乘车需要,然后满足生活出行需要,最后满足旅游等 乘车需要

C 、尽可能在城市主要人流集散点之间开辟直接线路,线路走向必须与主要客流流向一致

D 、综合考虑城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的紧密衔接,在主要客流的集散点设置不同交通方 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公共交通线网布置原则。公共交通线网布置原则包括: (1)满足城市居民上下班出行的乘车需要,同时要满足生活出行、旅游等乘车需要; (2)经济合理地安排公共交通线路,做到主次分线、快慢分线,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 (3)尽可能在城市主要人流集散点之间开辟直接线路,线路走向必须与主要客流流向一致; (4)综合考虑城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的紧密街接,在主要客流的集散点设置不同交通方 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中国城市道路规划时公共交通的站点设置原则是什么?

1、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2、宜选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尽可能在与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一侧设置。

3、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4、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5、站点规模要根据规划配置的线路和线路配置的车辆数确定。

6、在规划的公交线路上的除首末站外的主要客流集散点,应设置中途站点。

7、设站的道路条件应该予以满足,使得公交车辆可以按技术要求完成进站停车-上下客-离站驶出的过程,并不至于严重影响道路其他交通工具的通行。

8、交叉口中途站点最好设置距交叉口下游50m以外的地方,对于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路,可以考虑设置在100m以外。

扩展资料:

结构特点

世界各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进程,受本国经济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差异较大,而且由于城市所在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地位不同,城市公共交通结构也各具特色。在城市公共交通结构中一般主要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快速有轨电车、

地下铁道和出租汽车等客运营业系统。随着城市的发展,铁路市郊旅客运输亦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一些有河湖流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还包括有轮渡。在山区城市中,索道和缆车的运输也有所发展。磁悬浮客运交通以及无人驾驶的出租客车系统正处于试用阶段。

中小城市中一般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快速大运量公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高速铁路,该系统可以快速的运载大批量乘客,出现在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例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等。它运量大速度快,可靠性高,并可促进城市土地开发及商业经济带的形成,但造价很高,一般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架。

辅助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出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以满足乘客不同的出行要求,在城市公共交通中起着辅助和补充的作用。

特殊公共交通系统包括轮渡、缆车等,该类共交通受到地理条件的约束,一般在特殊条件下使用。

在现代大城市中,快速有轨电车、地下铁道等系统逐渐发展成为城市交通的骨干。公共交通工具有载量大,运送效率高,能源消耗低,相对污染小和运输成本低等优点。

在交通干线上这些优点尤其明显。在中国的一些城市中,有些机关团体的自备客车参与了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的接送运输,它在客观上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一支辅助力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公共交通

线网规划的主要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原则的提出根据对国内外一些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研究,结合中国城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规划原则:轨道交通网络的布局要与城市的形态,土地使用布局、发展方向相吻合。轨道交通网络的布局上要服从城市未来土地发展的需要。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最终形成吻合。轨道交通网络骨干系统要符合城市的主导客流方向,要与城市道路系统之间形成互补关系,并与城市其它公交网络系统衔接顺畅,方便它们之间的转换。线网规划要体现稳定性、灵活性、连续性的统一。城市中心城区的线网规划要相对稳定,城市边缘区要为发展留有余地,整个线网要能随城市规模的调整扩大而不断扩充发展。轨道交通方式选择要因地制宜,功能层次的构成要合理统一。正如城市道路系统规划需要明确不同等级的道路功能一样,轨道交通网络也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层次,不同功能层次的轨道交通线路采取不同的标准,采取灵活的建设、运营、交通组织方案,以满足各个层次的交通需求。在线路的运行组织中,轨道交通主线网络系统具有道路优先使用权、可采用地下或地上高架形式,如与其它交通方式有交叉,则优先考虑轨道交通线路的通畅。其它支线系统可采取灵活的运营组织,可结合道路信号系统通过路口,线路铺设可采取封闭式专用地面车道,也可采取与其它交通共用一个交通空间的混合车道(欧洲应用较多)。车站要选择在主要客流集散点和线网中的换乘点。车站站间距应考虑合理的吸引半径及车辆的运组织。主线与主线之间要有很好的衔接关系,要以方便乘客换乘,最快疏导客流为主,要形成多个换乘枢纽以分散换乘客流,利于线路运营,提高服务水平。主线与支线之间通过车站之间的交通组织实现客流转换,避免支线与主线共线,同时换乘站尽量不设为尽端站,以免引起客流的积聚,不利于人流的疏解。主干线两端要保证车厂和车辆段的用地,这是线路布局中重要内容,这是线路位置能否成立,线路能否运行组织的必要条件,必须在规划阶段予以保证。线路长度大于20公里时可增设停车场,路网超过50公里时要单独设车辆厂修和设备大修的修理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各种方案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要依据城市功能、性质、规模、形态、土地使用、人口出行特征、未来交通发展战略、城市周边的关系以及地形、工程条件的因素建立模型,并结合专家经验加以确定,网络方案要以多种体系进行评价以获得最优化方案。轨道交通建设要结合现状、考虑到经济和社会两方面效益因素,要依据线网规划、实施、逐步完善。由于建设的不可重复性及巨大的项目投资,决定了每条线的建设都必须以线网规划作为依据,根据城市结构形态、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需求慎重考虑、慎重决策、切忌决策失误一哄而上,造成不必要浪费。

建城[2014]16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的要求,有序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现就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下简称“线网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线网规划是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及时组织和科学编制线网规划,并将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利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时序、强度相匹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有利于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依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效益。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和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线网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把握线网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把改善出行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二是适度超前。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地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发挥好对轨道交通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

三是统筹协调。线网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关内容协调一致,并与区域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城市交通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四是因地制宜。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处理好近远期的关系,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合理选择制式和敷设方式,明确建设时序。

三、科学编制线网规划

(一)及时组织编制

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应统筹研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必要性,确需发展的,应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相互协调与衔接。已有线网规划的城市,在修改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开展线网规划实施评估,对线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或修编线网规划,如有需要,应以线网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改或修编线网规划。

(二)明确规划期限和范围

线网规划的规划期限和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线网规划一般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内。同时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远景线网研究,对远景线网布局提出总体框架性方案,远景线网一般应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布置。

(三)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线网规模

编制线网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城市交通等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交通需求,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总体规模。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积极建设城市轨道网络,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

(四)科学确定线网布局

编制线网规划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立足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在多方案比选的基础上,确定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适当安排多层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引导区域城市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作用;有条件的大城市,应根据引导城市发展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目标需求,确定线网布局。

线网布局应处理好地上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关系,与其他开发利用形式协调、衔接。处理好与综合交通枢纽的关系,方便城市轨道交通与公共汽(电)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处理好与城市重点建筑、桥梁、江河等的关系,充分考虑城市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地下管线情况,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实施性。

(五)合理布局车辆基地

编制线网规划应统筹确定车辆段(停车场)、综合维修中心等车辆基地的分工、类型、规模和布局等。根据线路特征、用地条件和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统一布局车辆基地,同时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确定车辆基地的基本位置。车辆基地规划应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集约使用土地。

(六)明确用地控制要求

编制线网规划应对线网规划中的线路、站点,明确其初步位置及其用地控制要求,落实车辆基地等设施用地,划定城市轨道交通主要设施的用地控制界线和规划控制区。通过预留与控制设施用地,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用地条件。

(七)规范规划成果

线网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并附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文方式表述,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与规划文本内容相符;规划说明书应与规划文本的条文相对应,对规划文本条文做出详细解释,并阐述条文执行过程中的要求。线网规划的重要技术内容,如客流预测,应做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成果应当作为规划说明书的附录。

四、加强线网规划的管理

(一)明确编制主体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线网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二)强化编制单位要求

承担线网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丰富的城市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经验、技术和人才储备,并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三)加强线网规划的技术审查

线网规划编制(或者修改、修编)完成后,应当组织技术审查。直辖市的线网规划由我部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其他城市的线网规划,由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的重点包括技术路线和方法的合理性,基础资料和数据的完整、可信性,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与城市的符合性,线网规模、线网布局等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的协调性,线网规划与有关规划的一致性以及线网规划的可实施性等方面。技术审查的方式,可以由审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专家意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线网规划技术审查意见,是我部对其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查的基础条件之一。

规划成果在技术审查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四)规范线网规划的审批与修改

经技术审查后,线网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线网布局、车辆基地等设施用地控制要求等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进行。

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线网规划,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主要车站和车辆基地等设施,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纳入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保持稳定性和严肃性,共同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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