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是指() 。
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是指() 。
A 、根据城市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在城市社会经济中所产生的作用,综合评价土地质量优劣差异,为土地使用提供依据
B 、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与他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他们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C 、综合各项用地的自然条件对用地质量进行评价的结果
D 、合理地选择城市的具体位置和用地的范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是指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与他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他们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如下:
1、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2、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最多1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土地适用性评定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土地适用性评定的考虑因素: 自然条件是土地适用性平地的考虑因素。 包括:
(1) 地质条件: 建筑用地、 滑坡、 崩塌、 冲沟、 地震、 矿藏。
(2) 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
(3) 气候条件: 太阳辐射、 风象、 温度、 湿度、 湿度与降水。
(4) 地形条件: 山地、 平原、 丘陵。 知识点延伸: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可以分为: 城市用地自然条件评定、 城市用地建设条件评定、城市用地选择及用地条件的综合评定。
2019年城市用地分类标准是什么?
2019年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见《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乡建设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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