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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汇总统计以( )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

发表时间:2024-07-22 15:58:52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面积汇总统计以( )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

A 、图幅

B 、街坊

C 、街道

D 、县级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土地面积汇总统计以县级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数据汇总分为地市级汇总、省级汇总和全国汇总。

扶沟县国土资源局

扶沟县隶属周口市,是著名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的故里。辖16个乡(镇、场),411个行政村,总人口74.8万人,总面积1163.2785平方公里(含黄泛区在扶沟境内的面积),是一个平原农业县。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县、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县、全国果蔬十强县、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先进县、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王趁意 党组书记、局长

朱福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中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清占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从立 副局长

张从亮 主任科员

施保德 副主任科员

刘建设 副主任科员

王振庚 副主任科员

王全友 副主任科员

李群生 副主任科员

王二涛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副科级)

王趁意简介:扶沟县吕潭乡人,1962年6月出生,汉族,法律硕士,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扶沟县大新乡经联社副主任,扶沟县曹里乡棉花加工厂党支部书记,扶沟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扶沟县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共扶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2002年3月至今,任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始建于1987年,前身为扶沟县土地管理局,2002年随管理体制改革,更名为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人事股、宣教股、计财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用地审批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地籍测绘管理股、政策法规监察股、地矿股、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局属事业单位6个: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发展(地产交易)中心、测绘室、评估所、城镇国有土地管理所。辖崔桥、江村、白潭、曹里、韭园、柴岗、固城、练寺、汴岗、大新、吕潭、包屯、大李庄、城郊、城关、农牧场16个乡(镇、场)国土资源所。全局现有职工298人。

【土地资源】扶沟县土地总面积(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数据,不含黄泛区农场在扶沟县境内的面积)112491.87公顷。耕地面积83614.32公顷,园地面积653.04公顷,林地面积5767.57公顷,草地110.6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09.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28.99公顷,水域水利设施5143.03公顷,其他土地面积264.45公顷。

【耕地保护】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扶沟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县国土资源局与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案率、制止率、拆除率、结案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加强耕地日常管护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要求,锁定5项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即凡调整规划的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地块和承包农户、初步建立“五级”信息报备制度、严格实行监督管理、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落实共同保护责任,采取“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措施予以落实。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870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7350公顷。

【耕地占补平衡】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从严从紧把好建设用地预审关,凡占用耕地的项目全部履行补充耕地措施,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做到占补平衡。全县2010年分批次用地报批占用耕地115.4911公顷,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2.0090公顷,共报批占用耕地117.5001公顷,补充耕地117.5001公顷。

【土地综合整治】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工作理念,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实施4个项目,整治总面积4890.0344公顷,新增耕地357.8公顷。其中,两个土地整理项目,即吕潭乡土地整理项目和大新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整治面积4018.93公顷两个补充耕地项目,即扶沟县2010年第一批补办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和扶沟县2010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面积871.1044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河南省、周口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的预审意见,结合扶沟县情,对规划修编文章中表述的战略定位、城镇体系产业优势、资源潜力、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规模、边界对接等进行修订说明。在图件规范上,重点对耕地、基本农田格局、土地利用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禁止建设区等进行补充修正,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2010年5月,扶沟县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省、市政府批准。

【增减挂钩试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2010年上报试点项目两个,分别是凤翔新村和惠民新村社区建设。在试点工作运行中,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2010年4月两次召开由项目区内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地籍管理】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县城镇地籍调查数据进行更新汇总与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土地利用强度等信息,按时完成了2010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县级汇总任务,及时上报了更新汇总成果。

认真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按照《河南省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实施意见》,以2009年标准时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为基础,利用国家下发的2010年遥感监测成果为调查底图,以201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2010年度各类土地变化情况,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了现势性,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和依法有效监管提供基础支撑。扶沟县变更土地面积174.89公顷,涉及8个地类。

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认真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规范土地登记程序,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2010年办理土地登记发证228宗,其中,国有土地登记发证187宗,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41宗。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从2008年起,历时3年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圆满收官,扶沟县各类土地的分布情况、所有权和使用权情况、农村土地、城镇土地、基本农田和其他专项用地情况有了精确的数据,完成了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与周边市县的边界衔接,调查面积覆盖全县1163.2785平方公里,建立了扶沟县土地利用数据库,12月15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河南省土地调查办专家组的预检。

【建设用地管理】按照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科学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共报批用地7个批次,面积142.8667公顷。其中,报省政府审批6个批次,面积141.8公顷报市政府审批1个批次,面积1.0667公顷。已批准4个批次,面积55.4667公顷。全年项目供地12宗,面积13.0097公顷,保障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110千伏变电站、纱厂路廉租房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

【土地出让】2010年依法依规“招拍挂”出让土地25宗,面积47.6742亩,收取出让价款1.0930亿元。

【测绘工作】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完成测绘项目36个,测绘土地总面积3053.3333公顷。其中,服务土地征收、农转用报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测绘面积353.3333公顷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测绘面积33.3333公顷服务于土地整理项目测绘面积2666.6667公顷。

【粘土砖瓦窑厂治理】在2008年全部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并复耕的基础上,完善三项措施,确保了2010年度本辖区没有新建粘土砖瓦窑厂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一是建立组织。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粘土砖瓦窑场整治工作。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县政府与16个乡镇(场)政府分别签订了监管责任书,同时对县直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全县形成了积极推进、全面监管的局面。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人员进行一次粘土砖瓦窑厂情况专项排查,消除隐患,防止反弹,粘土砖瓦窑场治理整顿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国土资源所建设】围绕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配套、人员素质优良、作风建设过硬、工作成效突出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标准,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采取三项措施,有效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管理制度,县局统一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发放到各基层所,全部上墙。二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基层所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集中培训,将集中培训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不定期培训。三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将基层所的主要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风建设等以责任合同的形式实行目标管理,年中督促检查,年底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

【土地协管员管理】按照周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和建立农村“六大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委组织部的组织协调下,从重点解决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的工资经费问题入手,开展了选聘协管员的试点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公示公告等严密的组织程序,选聘了20个试点行政村的20名村级协管员。选聘后的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每人每月享受工资135元,其中县财政负担100元,村委负担35元。为促进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设立了绩效奖励基金,作为对年度考核称职的年终奖励。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10月,“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通过落实“建立组织、深入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全面排查”等措施,“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排查部门和个人风险点785个,表现形式795种,其中,部门风险点144个,表现形式14个,个人风险点641个,表现形式651种。同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理检查,复审复查卷宗256份。其中,耕地保护卷宗36份,用地审批卷宗46份,地籍档案卷宗65份,土地利用卷宗109份。

【执法监察】落实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周发〔2009〕23号)文件,全面推行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扶沟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分为5个中队,划分巡查范围,每周巡查一次,1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责任到人,坚持每天巡查。2010年,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2起,当场制止14宗,立案查处8宗,结案8宗,结案率100%。

【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到扶沟县17个变化图斑,面积29.8933公顷,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组织力量对17个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核实分割为22宗地,其中,合法用地12宗,面积17.0067公顷,实地伪变化的9宗,面积7.6539公顷,违法用地3宗,面积6.114公顷。通过整改,经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审核认定,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37%。

【信访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中心,采取5项措施狠抓不放。一是深化领导干部信访责任制二是规范信访秩序三是集中攻坚解决涉土信访积案四是积极开展排查化解五是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先后开展了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信访突出问题巡查调研活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段平安建设维稳活动。2010年共排查化解矛盾隐患14起,立案处理来信来访12起,其中,土地征收纠纷类1起,权属争议类6起,违法占地类5起,解决处理上级交办批办案件5起。

(施洪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整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整理是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过程中的土地面积汇总统计,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图的编制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或说明书的编写等工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束后,整理的主要成果资料有:

(1)县、乡、村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和以土地权属单位划分的土地面积统计表。

(2)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分幅的土地权属界线图。

(3)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

(4)县、乡土地边界接合图表。

(5)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和争议原由书。

全面开展土地调查之一:二次调查摸清家底

土地调查是针对土地的自然属性(面积、位置、形状等)和社会属性(权属、价格、等级、其他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及其变化情况和趋势的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益性、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工作之一。《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土地调查的基本内容,即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2008年2月7日,国务院公布并施行《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对土地调查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实施、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调查成果公布和应用以及表彰和处罚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为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2006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件),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一、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我国土地调查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据《史记》载,大禹治水时,就曾对土地进行过粗略的调查。 进入阶级社会,历朝历代都很重视土地调查,但其目的单一,主要是为了征收赋税,到北宋时土地调查制度基本形成。明代时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地籍图册——鱼鳞图册。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5年公布《经界条例》、《经界条例施行细则》和《经界调查章程》,在我国历史上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土地调查的范围、地类、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等。

新中国成立后,为查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国务院1984年以国发[1984]70号文件批转了原农牧渔业部等5个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部署在全国开展土地详查,即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全面管理土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这次调查历时12年,共调动50多万调查人员,投入十几亿元资金,基本查清了当时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制度。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于1999年向社会公布。 据调查结果显示,截止至199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1.59亩,园地1.5亿亩,林地34.14亿亩,牧草地39.91亿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61亿亩,交通用地0.82亿亩。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重要基础数据。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后,为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完善日常地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68号),决定每年在全国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是在完成全国土地调查并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以上一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以变更图件为当年的变更调查工作底图,对年度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进行的调查、统计、汇总,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定期公布,以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准确性、现势性。变更调查要在统一时点数据基础上,查清各类土地每年变化情况,掌握全国每一年度耕地、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灾毁耕地等情况。

自1996年完成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规模迅速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止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2005年净减少460.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39亩,建设用地4.85亿亩,比2005年净增加660.3万亩,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同时部分地区自1996年进行同一时点变更调查后,因县改市、撤乡并镇等使行政界线、控制面积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地方作为变更调查依据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底图由于制作不规范、破损以及累积变更面积过多等因素,不能满足变更调查工作的需要。另外经费投入、人员队伍和技术手段、制度建设等方面条件的制约以及人为因素的干扰,变更调查成果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土地利用现状。因此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分布以及每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将基本农田上图、登记上证、造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前提;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各地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快速更新机制,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一)关于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核心和主要工作。按照调查方案,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比例尺为主,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关于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以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城市土地调查要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关于基本农田调查

基本农田调查是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关于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专项用地统计调查是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将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同时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继续开展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各地对本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国家建立及时监测系统,运用航空(天)遥感等高技术手段,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变化进行监测,周期性覆盖全国,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并利用监测成果做好成果维护和应用工作。制定土地调查、统计、登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07年启动以来,全国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认真落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依法开展调查,科学开展调查”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全面部署,顺利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2007年6月2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后,全国31个省(区、市)都相应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央财政已批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央经费21.16亿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和各地调查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土地调查业务骨干、师资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全国土地调查办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约2000人次,全国各地举办省级培训班124个,培训人员约2000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对第二次土地调查进行了全面的宣传、报道,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土地调查工作方案,颁布了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为科学开展土地调查,全国土地调查办制定下发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31个省(区、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2007年8月10日,国家标准委正式颁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了土地利用分类。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国土地调查办先后制定下发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和《检查验收办法》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核查总体方案》和《成果汇交办法》等正在制定中,经专家论证后将陆续发布。各地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三)积极开展土地调查法制建设

按照国务院领导“依法开展调查”的要求,2008年2月7日,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土地调查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实施、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调查成果公布和应用以及表彰和处罚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使我国土地调查工作从此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土地调查,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从而对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努力推进调查底图生产,稳步开展外业调查

据统计截至2008年3月,全国已采购下发遥感资料843万平方千米,完成底图生产252.2万平方千米(不含西部测图的140万平方千米),通过监理检查70万平方千米,下发底图成果36万平方千米,底图生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国881个县,230.4万平方千米已开展外业调查,已完成外业调查49.3万平方千米。目前除部分地区因缺少符合生产调查底图要求的遥感数据,正在组织航空摄影或接收卫星遥感数据外,其余部分都已确定底图生产单位,正在制作调查底图。同时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底图生产,全国土地调查办起草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管理暂行规定“红黄牌”管理规定》,并与生产单位签定了生产承诺书。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各地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统一技术规范,建立了调查队伍招投标制度、方案评审备案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但土地调查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各地虽已编制了土地调查经费预算,但经费预算批复落实比率低,特别是贫困地区,经费筹措难度大;二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三是部分地区遥感资料短期内难以获取,尤其是计划航摄的西南地区,获取遥感数据的难度更大。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应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灵活应对,积极解决问题。

(一)加快底图生产进度,制定预案,确保按时、按计划提供调查底图

目前由于底图生产合同到2007年底才陆续签订完毕,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调查底图的生产进度。根据计划2007年底应完成307万平方千米的底图生产,但由于受气候、数据提供周期等因素影响,到2007年底,只完成了123万平方千米。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全国土地调查办应想方设法收集和购买遥感数据,对部分遥感数据获取困难地区,应提前做好预案,必要时将放宽数据时间限制,允许使用本地区已有的历史资料。同时加快对不受天气影响的雷达数据的应用研究,为获取受气候影响较大地区的遥感影像提供新的途径。

(二)积极沟通,多方协调,解决调查经费短缺的问题

2007年,按照“国家、地方责任分工”原则,中央经费中没有对贫困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资金的补助部分,多数省份的贫困县财政无法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笔者认为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经费畅通。全国土地调查办应及时掌握各省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测算全国贫困县所需土地调查的经费总额,向财政部做专项报告,申请贫困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补助经费;同时国家也应为调查经费申请落实难度大的地区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

(三)及时制订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由于在调查工作开展中,各地出现了变更调查中“未批先建”违法用地如何处理、确权中“林权证”与 “土地证”的矛盾以及省级接边等历史遗留问题。笔者认为有关方面应及时明确有关政策并加强沟通联系,采取专项调研等方式掌握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分期分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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