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总则”中内容的是( )。
属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总则”中内容的是( )。
A 、城市职能,城市性质,城市人口规模,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B 、市级和区级公共中心的位置和规模,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市场、宗教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和范围
C 、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基本依据、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适用范围以及执行主体
D 、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需要发展的村庄,限制发展的村庄,不再保留的村庄,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基本依据、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适用范围以及执行主体属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总则”中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内容有什么啊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内容有:
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
2、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
3、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
4、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5、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扩展资料
规划是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有关行业、专项和区域的发展目标、规模、速度,以及相应的步骤和措施等所做的设计、部署和安排。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旧城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短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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