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城市停车规划应采取停车位总量控制
B 、城市停车规划应采取区域差别化的供给原则
C 、城市中心区的人均机动车位的供给水平应髙于城市外围地区
D 、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水平不应 高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低的地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3.0.1差别化的分区机动车停车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中心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水平不应高于城市外围地区。
关于停车场建设相关的几点政策知识
2019年12月12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城市停车场建设是2020年的重点经济工作。自己近期正好学习了停车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与大家分享几个知识点.
首先了解一下停车场的概念。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的定义,“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和附属设施组成。”根据停放对象可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根据形态可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场。
其次了解一下停车场建设相关文件。根据网上收集整理的资料显示,国家最早印发关于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文件是1988年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共13条。适用于大中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①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
②停车场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③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时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机动车车辆的爆发式增长,停车难的问题引起国家高度重视。2015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放宽停车场项目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在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性办法。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对PPP方式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和社会投资者协商确定。”
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2、016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对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要求。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城市慢行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
2019年6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
如此密集的出台停车场建设相关文件,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这个领域的高度重视。可以判断2020年各地关于停车场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和融资发债方面,都会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值得深挖市场价值和机遇。
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能停车吗?
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能停车的。
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反上述停车规定的就是违章停车,按违章停车标准处罚。实车主可以这样来记忆那些地方不能停车:”站三口五” , 距离公交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站等三+米以内不能停车距离交叉路口、高速路口、弯路路口等,五十米内不能停车。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相关规定,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距路外公共停车场周围200-300米内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所有交叉路口50米以内路段不得停车。
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距离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50米以内的路段不能停车正确吗?
是的。如下所示:
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其他关于停车的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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