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可以通过()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可以通过()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A 、重建
B 、修复补救
C 、预防
D 、减量化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①预防措施;
②最小化措施;
③减量化措施;
④修复补救措施;
⑤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律解析:
第一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 诉讼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依照法律、 法规 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第五条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 第六条第 一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管辖 。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对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由最先 立案 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 。 第七条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第八条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初步证明材料(三)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起诉前连续五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或者年检报告书,以及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第九条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公告案件受理情况。 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为由申请参加诉讼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第十一条检察机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提供 法律咨询 、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十日内告知对被告行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三条原告请求被告提供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被告应当持有或者有 证据 证明被告持有而拒不提供,如果原告主张相关事实不利于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第十四条对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应当调查收集。 对于应当由原告承担 举证责任 且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所必要的专门性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就因果关系、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前款规定的专家意见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十六条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认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 。 第十九条原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请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原告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而发生的费用,请求被告承担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 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被告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确定被告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 律师 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确定或者确定具体数额所需鉴定费用明显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范围和程度、生态环境的稀缺性、生态环境恢复的难易程度、防治污染设备的运行成本、被告因侵害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并可以参考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意见、专家意见等,予以合理确定。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当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以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应当公开。 第二十六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七条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本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八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生效后,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就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前案原告的起诉被裁定驳回的(二)前案原告申请撤诉被裁定准许的,但本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生效后,有证据证明存在前案审理时未发现的损害,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九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已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均无需举证证明,但原告对该事实有异议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就被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等所作的认定,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适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被告主张直接适用对其有利的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仍应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如何恢复生态的途径?
1.恢复原生生态系统。实践表明恢复原生生态系统是一种过于追求“理想主义”的途径:
一是恢复的目标具有不确定性,即恢复某生态系统历史上哪一个时间阶段的状态;二是“恢复”这个词有静态的含意,因而恢复不仅要试图重复过去的环境,而且要通过管理以维持过去的状态,但事实上自然界是动态的;三是由于气候变化、关键种缺乏或新种入侵,完全恢复原生态系统几乎是不可能的。
2.生态系统的修复。生态系统的修复强调的是改良、改进、修补和再植。改良强调立地条件的改善以使原有的生物生存和繁衍;改进强调对原有受损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提高;修补是修复部分受损的结构;再植除了包括恢复生态系统的部分结构和功能外,还包括恢复当地先前的土地利用方式。
3.生态系统的重建。也叫生态更新,指生态系统发育的更新。有学者认为生态恢复就是再造一个自然群落或再造一个可以自我维持、并保持后代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群落。还有学者认为,生态恢复是关于组装并试验群落和生态系统如何工作的过程。
保护环境有哪些措施
有如下几个措施:
1、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把垃圾随地一扔,时间长了垃圾就会堆成小山,其实这是很不卫生的,既污染环境又影响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而且要使用分类垃圾桶,这样不仅环保而且便于后期的回收和处理。
2、平时,我们要坚持绿色出行。因为大量排出的汽车尾气也会污染环境,所以为了拥有更新鲜的空气,更健康的环境,我们一定要选择绿色的出行方式。不管是骑自行车,还是步行或坐公交车,都是不错的选择。
3、我们要保护水资源。虽然人人都知道水资源是生活中很重要的资源,但是我们身边还是会有河水被污染的情况发生。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把生活垃圾扔进河里,而那些工厂也应该加强管理,不要往河里排放化学原料。
4、人类需要水,地球也需要水,但是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应该节约用水。生活中我们可以及时关上水龙头,把洗菜水冲马桶,把淘米水浇花,减少洗澡次数,总之,我们要合理用水,不要浪费,因为浪费水就是浪费生命。
5、我们要节约用电,因为随着用电量的增加,地球会很吃力的。平时随手关灯,少看一会儿电视,少玩一会儿电脑,避免长时间开着某些电器,都能有效地节约电能而且有时候我们可以利用太阳能转换成电能,这样也是很环保的。
6、平时,我们还要提倡光盘行动。我们不能浪费粮食,粮食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我们要尊重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而且吃剩的粮食会增加后期回收处理的时间和工作量。所以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
7、我们应该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因为一次性用品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会产生副作用,不仅会危害人体还会污染环境,一次性用品还会造成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一次性用品的卫生问题也令人堪忧。
8、纸张的使用也要合理。有的人会把只写了几个字的纸张扔掉,他们都认为纸张是用之不竭的,其实不是这样的,浪费纸张也会污染环境而且会浪费森林资源,我们应该扪心自问,还有多少树木能被我们砍伐。要是生态平衡被破坏了,我们还能更好地生活吗。
9、保护环境要从植树做起。地球需要绿色,我们不能让地球变成光秃秃的样子,如果人人都种一棵树,那么世界处处都会有大森林。树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把二氧化碳吸走,使空气更清新,树在关键时候还能挡风遮阳。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种些树,这样我们的家园才能更美好。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让人们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概念。
柴静拍摄“雾霾之穹顶之下”有利于提高人们的保护环境的意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绿美中国环保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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