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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按照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进行分类的是()。

发表时间:2024-07-22 16:24: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选项按照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进行分类的是()。

A、防坠落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

B、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

C、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躯干防护用品

D、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辐射用品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躯干防护用品均是按照防护部位分类。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辐射用品是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进行分类。

【知识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考点】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难易程度】中等

【】

安全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用户在生产过程中对人身安全与健康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一)按防护性能分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 头部护具类 (2) 呼吸护具类 (3) 眼(面)护具类 (4) 防护服类

(5) 防护鞋类 (6) 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从按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3、眼面部防护用品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5、手部防护用品

6、足部防护用品

7、躯干防护用品

8、护肤用品。

(三)按用途分类

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热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一)选用原则

(1)根据国标、行标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

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为:

1、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购买的特种劳保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3、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5、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1、采购验收。统一采购并验收,一是验收“三证一标志”是否齐全有效二是对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验收。

2、使用前检查。从业人员检查表(P99表2-1)

3、使用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得超极限使用。

4、正确使用。从业人员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检查。

(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防护用品分类及作用

防护用品分类及作用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安全帽、防寒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罩)、防毒口罩(面罩)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炉窑护目镜、防冲击护目镜等;

(4)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各种特殊防护(防水、防寒、防高温、防振)手套、绝缘手套等;

(5)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防水、防油、防滑、防高温、防酸碱、防震鞋(靴)及电绝缘鞋(靴)等;

(6)躯干防护用品,通常称为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油服、放电磁辐射服、隔热服、防酸碱服等。

(7)护肤用品,用于防毒、防腐、防酸碱、防射线等的相应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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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分类怎么分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如下:

(一)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分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头部护具类

(2)呼吸护具类

(3)眼(面)护具类

(4)防护服类

(5)防护鞋类

(6)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由呼吸道吸人,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静电鞋、防高温鞋、防酸碱鞋、防油鞋、防烫脚鞋、防滑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

(7)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阻燃服、防静电服、防高温服、防电磁辐射服、耐酸碱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

(8)护肤用品。指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的用品,如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的护肤品等。

(三)按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分类 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热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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