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A 、建筑物样式的控制
B 、建筑物高度的控制
C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
D 、建筑物容积率的控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包括:建筑物高度的控制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建筑物容积率的控制。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 建筑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标高、高度、体量、体型、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② 道路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类道路走向、坐标和标高、道路宽度、道路等级、交叉口设计、横断面设计、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③ 管线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管线工程(包括地下埋设和地上架设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及其他管线)的性质、断面、走向、坐标、标高、架埋方式、架设高度、埋置深度、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 距离及交叉点的处理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管线管理要充分考虑不同性质和类型管线各自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管线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行道树和地下各类建设工程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建设单位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在确认施工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关于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对临时建设(指限期拆除、结构简易的临时性建、构筑物或道路工程管线设施等),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在临时用地上禁止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7)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挖取沙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8)关于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竣工档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包括总平面、空间布局、建筑单体设计和室外工程,以及各项批准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等。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9)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对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
①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退回;
②复验有关用地坐标、面积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是否相符。如不符应责令改正或重新补办手续;
③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形式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④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建设活动(包括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⑤竣工验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工程平面布置、空间布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如不符应视情况提出补救和改正措施等。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立法机关的监督检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就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管理的执法情况提出批评和意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进或完善。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就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社会监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随意侵犯其基本权利的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并及时对检举和控告涉及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听取意见、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建设工程规划招标”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准备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发布的一种公告,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有一定实力和资质的建设单位相互竞争,主持开发的建设单位从中选择条件优越的一方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投标人就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的方式决定选择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我们一般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①工程总承包方可以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材料设备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等实行全面的招标投标。投标者必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承包企业。
②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为了优化勘察设计方案,从而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招标一般采取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设计方案招标,可以一次性招标,也可以分单项、专项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单位是主持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③为了择优选择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向材料设备制造供应单位招标,也可以委托工程承包公司向设备成套机构招标。投标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符合投标条件的材料设备制造单位或设备成套公司。
④在工程建设当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优,工期短,造价合理,由建设单位对投标者的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从而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招标可以是全部工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部分工程或专项工程。
⑤对外招标方面,要经过国家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建设单位方可委托有对外贸易资格的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才可以进行国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参与投标的外国公司必须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等程序,符合标准中标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及国际惯例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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