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废物箱设置要求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对于废物箱设置要求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城市街道两侧和路口、居住区或人流密集地区
B 、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防雨、阻燃
C 、废物箱设置间隔规定商业大街设置间隔为50~80 m
D 、码头、广场、体育场、影剧院、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应根据人流密度合理设置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对于废物箱设置要求错误的是废物箱设置间隔规定商业大街设置间隔为50~80 m。
垃圾箱与住宅楼的距离是多少
50米。
1、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应符合以下规定:
(1)商业、金融街道:50~100m .
(2)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
1、00~200m 。
(3)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
2、按照新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转运站不宜设在:
(1)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
(2)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
(3)若转运站选址于本规范第2条所述地区路段时,应强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优化转运站建设形式及转运站外部交通组织。
3、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各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各类垃圾日排出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计算。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垃圾不得溢出而影响环境。
扩展资料: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规、规划和标准的规定。设施应设置在城市交通便利的地方,并应有利于减少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减少工程建设投资,减少垃圾处理后产品和残渣的运输费用。
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应按其相应的适用条件,并应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各类垃圾处理厂内外应种植绿化隔离带,厂内绿化率不应大于3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安徽阜南一在建垃圾中转站离住宅楼不足2米 居民难接受
现今有没有关于 路边安放垃圾桶 的相关法律
没有太具体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垃圾桶的摆放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主张。
相关规定的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第四节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第3.4.1条: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收集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第3.4.2条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间内应设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
第五节废物箱
第3.5.1条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
第3.5.2条废物箱的设置间隔规定如下:
一、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m;
二、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
三、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m;
您表述的不太清楚,给您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您看一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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