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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自( )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发表时间:2024-07-22 16:42:18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工程自( )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A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B 、竣工验收之日

C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D 、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保修期自什么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由于现实中经常出现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的情形,并因此产生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几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请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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