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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作为索赔的证据资料。

发表时间:2024-07-22 17:01:56 来源:网友投稿

()不能作为索赔的证据资料。

A、投标须知

B、合同条件

C、会议纪要

D、现场照片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电子数据、物证和鉴定意见可以作为索赔证据吗?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同时还要结合其他物证、书证以及被害人陈述等形成链,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所谓电子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数据”,在学术与实践中常称为“电子证据”,两者所指外延大致相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一般来说电子证据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据电文作为诉讼证据的统称。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出,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能力有误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这也是司法审判人员审查和核实电子证据的标准。

法规条文规范限制: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一下因素:

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经司法鉴定未经篡改的电子证据;

“经具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标准的鉴定程序鉴定的电子证据,应被认定具有真实性。”

构建电子证据链闭环:由于电子数据实时产生、易灭失等特性,契约锁针对电子合同每一步操作全程留痕、实时记录存证。将电子证据存证、取证贯穿在电子合同每一次操作过程中,构建电子证据闭环,确保电子合同的证据证明能力。

索赔资料证据缺陷不包括

常见的索赔证据的种类如下:

1、合同文件。

2、施工记录。

3、照片及声像资料。

4、来往信件、电话记录。

5、会谈纪要。

6、气象报告和资料等。

索赔证据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索赔文件它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它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

索赔证据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索赔文件它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它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

对索赔证据的要求:

1.事实性

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

5.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索赔证据的种类: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变更、来往信函、指令、通知、答复、会议纪要等应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由于构成索赔证据的内容广泛,有时会形成相互抵触(或矛盾),或作不同解释的情况,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索赔证据的种类排序即为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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