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时,要通过( )同意。
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时,要通过( )同意。
A 、项目经理
B 、班组长
C 、专(兼)职消防员
D 、工程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消防法》对使用明火和作业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是什么
1、公司、项目部、生产和生活基地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消防通讯网络。
2、挑选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队员名单张贴上墙。
3、义务消防队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消防通讯网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5、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习活动并建立消防档案。
6、临时设施严禁搭设在高压架空线下面。
7、城区内禁止支搭木板房。
8、在独立的场地上搭建办公、宿舍时,应分组设置,每组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城区不应小于10米,在郊区县不应小于15米,栋与栋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城区不应小于5米,郊区不应小于7米。
9、临时设施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
10、临时设施按每25人设置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2米。
11、临时设施内的电器照明应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2、为避免工人私拉乱接,宿舍内应统一配置插座,所有电线都应穿管或采用护导线。
13、宿舍内应配置烟灰缸,严禁卧床吸烟。
14、宿舍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5、宿舍应按每100平方米不少于2个挂式干粉灭火器的要求配置,大型宿舍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消防水栓等设施器材。
16、生活区内应悬挂“消防平面图”、火警电话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7、临时设施搭设前应结合现场水源,周围环境,绘制平面布置图,并将临时设施材料、间距、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的布局情况报所属区域性公司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审批。
18、操作间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并悬挂严禁吸烟标志(附图)。
19、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木工应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锯末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0、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式。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
21、木工间应按每25平方米配置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放在显眼部位。
22、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3、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
24、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25、装过或有可燃、易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2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2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28、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其他易燃工序同时间、同部位交叉作业。
29、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30、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米。
3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较大的应有专人监护。
32、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33、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靠,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超过30米。
34、氧气瓶、乙炔瓶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存放距离不小于2.5米 ,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乙炔房与其他建筑物和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35、氧气瓶、乙炔瓶不准放在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36、仓库物资应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放在一起。
37、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8、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对于有毒物品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作相应的标识,并配置冲洗设施,以便不慎接触后及时处理。
39、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距离。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40、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瓦,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41、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在醒目处悬挂标志。
42、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能离开。
43、一般物品仓库按每25平方米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在显眼部位。(配置要求详见《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44、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火。
4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6、施工现场电焊和气割作业应遵守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环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环科统一管理。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厂内“三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厂方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我厂施工的“三队”必须与厂安全科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厂安全科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环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 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汽车库、铲车库、拆炉机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
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
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
6、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
电磁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电磁站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部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发生电器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4、所属电缆层、沟、电容器,严禁烟火,确保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岗位人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部位安全。
6、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风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 严禁明火,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机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三、 必须保持风机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四、 严禁动火,必须动火时,要请动火许可证。
五、 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六、 库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四、 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五、 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 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七、 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液压站、稀有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站内严禁明火,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 保持站内清洁,地面不得有油污,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
三、 站内不许有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机使用方法。
四、 生产、检修中需动火时,要申请办理动火证,切实做到各项防范措施。
五、 站内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装置灯具。
六、 站内工作人员严禁脱岗,应加强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值班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 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 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 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四、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依照消防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操作。
五、 对本建筑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 定期(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加温,加烟试验,以确保火灾、自动报告系统可靠运行。
七、 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护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室内设备安全运行。
八、 给单位领导当好消防工作参谋,协助有关领导作好消防工作。
九、 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十、 在系统报告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进行检查。查看现场是否真有火情,以防止系统误报及时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十一、 认真填写系统记录和运行卡,保持消防控制室内外整洁卫生。
十二、 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多功能会议室工作人员安全消防制度
一、 熟悉各类电器设备的性能和用途,正确使用各种器材。
二、 每次使用后,认真进行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的烟头、明火及各类依易燃物品。
三、 工作人员离场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器,切断总电源,并按防盗要求关好所有门窗和锁。
四、 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向119报警。
五、 多功能会议室是我厂职工政治、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平时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及易燃品,确保使用安全。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冬季生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须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以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环科、保卫科到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生炉许可证”,方可生炉使用。
2、未领“生炉许可证”的单位,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气体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筒内积灰。
6、当取暖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岗。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厂区施工的“三队”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作为参考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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