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 ()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 ()
A 、无效合同
B 、有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有什么依据呢?
因重大误解而签署的合同。所谓的重大误解,就是指误会者给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到民法典律实际效果的主要事宜具备着认知上的明显缺点,其结果是使误会者的利润遭受很大的危害,或是达不到误会者签署合同的意义。误会直接干扰到当事人所应拥有的权益和担负的责任。
在签署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便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急迫或是经验不足的情形下签署的使当事人相互间拥有的权益和担负的责任明显不对等的合同。担保物的实际价值和总价太过悬殊、担责任、风险担负明显不科学的合同,都可以称作显失公平的合同。
其中一方以诈骗、威逼的方法或是趁人之危,使别人在违背别人真正意思的情形下签署的合同。
实际买卖中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不真正的情形下签署的合同不在少数,当引起纠纷后当事人可以使用撤销权,撤销或更改合同具体内容,以降低自己已经遭受的危害或将要遭受的危害。以确保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足以完成。
诈骗、威逼危害民族利益(并非民族利益为可撤销合同)签署立的合同诈骗就是指,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欺诈别人而使别人陷于错误而与别人签署的,这类情形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正的合同。意思表示真正是有效的合同主要法律特征其一,要是当事人发觉合同有重大误解或是显失公平,不可以真正地体现当事人的意思,那么撤销权人可以使用撤销权,使已经有效的合同的法律认可归入消灭。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依然有效的。即使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但在撤销权人未根据法律规定使用撤销权时,合同依然有效的,当事人仍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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