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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招聘临时工的最低年龄为( )岁。

发表时间:2024-07-22 17:42:52 来源:网友投稿

施工单位招聘临时工的最低年龄为( )岁。

A 、20

B 、16

C 、18

D 、14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劳动法规定建筑施工工人最低年龄是多少岁

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陆续发布通知,要求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工作。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泰州、江西南昌、湖北荆州、湖北黄冈、天津、广东珠海横琴新区等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专门印发通知,严禁低龄、超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劳动合同法对招聘员工的最低年龄限制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说明,但劳动法有限制。按劳动法规定,招聘员工法定劳动年龄的最低年龄限制是16周岁。

我国劳动法对用工年龄的规定是: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按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适龄年龄。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参考资料:禁止使用童工规定_百度百科

劳动法规定的企业招工的最小年龄是16岁还是18岁

劳动法规定的企业招工的最小年龄是16岁,但未满18岁的,招用后需到劳动局备案。

一、法律禁止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年龄人员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二、未成年工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型 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下面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规定,就法律禁止从事的工作引用一下法条: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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