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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解的适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7:48:0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和解的适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B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自行和解

C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须由原告申请撤诉

D 、和解协议具有结束执行程序的效力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2021年税务师考试(3-24)

多选题

1.在某起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指定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胡某认为该事务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宜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

A.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C.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D.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

B.和解须经债权人委员会决议通过

C.和解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

D.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E.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3.关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B.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

D.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E.凡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均应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4.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 )。

A.普通管辖

B.特别管辖

C.指定管辖

D.协议管辖

E.共同管辖

5.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犯罪行为的客体是简单客体的有( )。

A.逃税罪

B.抗税罪

C.逃避追缴欠税罪

D.骗取出口退税罪

E.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CE。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另一种是对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1)具有上述所列情形(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答案】AE。本题考核和解程序。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所以选项C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和解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所以选项E正确。

3.【答案】AB。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而非裁定撤销原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所以选项D、E错误。

4.【答案】ABDE。本题考核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5.【答案】AC。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犯罪构成。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属于单一客体。抗税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活动,而且也侵犯了依法执行征税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又破坏了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所以选项A、C正确。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

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2)客观条件: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刑事和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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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试题

1.甲为一富商,生前立有四份遗嘱,依次顺序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上述遗嘱均符合形式要件,但遗嘱内容相互矛盾。应依照哪份遗嘱继承?( C )

A.代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口头遗嘱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这里明确规定了公证遗嘱最具有法律效力。

2.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执行完毕后,李父悲痛欲绝加上旧病复发而亡。李有妻甲、子乙、兄丙、弟丁。李父的遗产应由( B )。

A.甲、乙、丙、丁继承

B.乙、丙、丁继承

C.丙、丁继承

D.丁继承

解答: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子乙代位继承李父的遗产

3.下列几项应当准予结婚的是(D )。

A.某女与其表哥 (近亲)

B.某男20周岁,某女22周岁 (未达年龄)

C.某男与其妻已分居,某女离异(重婚)

D.某男35周岁,未婚;某女32周岁,丧偶;二人无血缘关系

解答:无效婚姻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到年龄的

2.重大疾病的,不适合结婚的

3.重婚的

4.近亲的。(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

4.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无效婚姻?(ABD )

A 仅差两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B 表兄妹之间的婚姻

C 为取得巨额财产而与他人形成的婚姻

D 一审判决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5.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赵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处车祸中受重伤,获得12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2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C)

A 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知识产权收入)

B 赵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正常继承应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遗嘱继承中写明只归个人所有的例外,此选项未说明这个情况,不敢确定,姑且按正常的继承来处理,当选)

C 赵某获得的12万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身体损害赔偿)

D 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解答: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

1.工资,奖金

2.经营,受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认定标准

1.婚前财产

2.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

3.继承和赠与中说明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个人附属物品

6.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BC)

A.陈某的转业费(一方婚前财产)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婚后的收益)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知识产权的收益)

D.陈某姑妈遗留的房屋(一方婚前财产)

7.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ABCD )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D、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

解答:上面的四个选项就是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四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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