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矿山工程伤亡事故发生后的首要工作是( )。

矿山工程伤亡事故发生后的首要工作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02:50 来源:网友投稿

矿山工程伤亡事故发生后的首要工作是( )。

A 、抢救伤员和现场保护

B 、组织调查组

C 、进行事故调查

D 、进行现场勘察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伤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您好!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进行事故抢救等义务的规定。

(一) 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拖延,更不能不报告,以便本单位负责人能及时组织抢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法律对这个问题也有规定。《矿山安全法》第46条规定,矿山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长或者有关主管人员。《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5条也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本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要“立即报告”。

(二)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组织抢救义务、报告义务和其他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因此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以免影响及时组织更有力的抢救工作。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为将来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制造障碍。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也是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衔接。如,《建筑法》第51条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事故发生后,矿长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规定,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谢谢阅读!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 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 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 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 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 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扩展资料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矿山事故应急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某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现有员工43人,有一座品质优良的大型低碱石灰石矿矿山,可开采储量达到1亿吨。应急设备有电铲3台、180推土机2台、钻机3台、7655风钻2台、面包车1台、运矿车9台、水车1台、铁锹、镐各5把。公司建有义务消防队和医务室。同有关备和工具生产企业建立了工作关系,需要设备可以随时联系。

(二)危险性分析

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设备伤害、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

事故重点部位有:KQ-200A钻机3台、WD-400电铲3台、7655风动凿岩机3台、KQD-80钻机1台、3364和3364Q运矿车9台、撒水车1台、值班车1台、液压旋回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和破碎附属设备、爆破现场。

地质灾害地段有:

1、所有的运矿公路,约3.5公里;

2、采场:开采范围0.76平方公里,开采海拔高度高于周围地形20~50米;

3、边坡:一采区190~140米,边坡高度50米;二采区200~180米,边坡高度 米;

4、排土场:面积3000平方米;

主要危险品有:爆破材料、汽油、柴油等危险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工厂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组员:(略)

公司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公司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窑控制室。

(二) 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指挥:矿山部经理

现场副指挥:矿山部副经理

安全员:(略)

技术指导:部门经理

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

成员:各部门经理

施工组:组长 部门经理

组员:

1、0人

职责:利用各种机械负责现场的施工。

抢救组:组长 部门经理

组员:6人

职责:对人员进行抢救,对设备进行抢救、维修。

后勤保障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3人

职责:及时提供所需的救灾物资,及时传递各种信息。

预备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破碎车间10人

职责:负责抢险时的机动支援。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分级

I级: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

II级: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

III级: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二)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

矿山部、安全环保办有权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有关部门、消防、医疗机构支援。

安全环保办负责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

最早发现者: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班长、值班主任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值班主任或矿山部经理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防火安全委员会)、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8)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组成由安全、保卫、生产、工会、环保、机电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成立生产恢复小组,负责在短时间内恢复生产,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

(一)环境保护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执行SP-27固体废弃物排放程序 。

液体废弃物的处置执行SP-34油品遗洒及废油排放程序。

(二)设备和生产恢复

矿山部和公司机电、维修等有关部门对损坏设备紧急抢修,使其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

运矿公路、采场有破坏的及时修复;边坡有滑坡地段,要及时清理石料,对边坡加固,消除危险。

生产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验收,宣布应急取消,恢复生产。

六、应急准备

响应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应急人员的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矿山部应急培训教育;

预案演习:参加公司组织的预案演习,矿山部每年8月份组织一次预案演习

公众教育:职工教育,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对全厂职工进行矿山安全知识教育。

对周围村民进行宣传,不要进入矿区。警卫人员在矿区值班,发现进入采区人员进行教育。当发生事故时矿山部全体人员团结合作,正确处理事故。矿山部不能很好处理时向公司提出帮助。必要时向公司签定的救援组织进行通报,寻求立即帮助。

七、预案培训和演习

应急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的紧急事故处理的现场培训。参加医务室组织的救援培训,人员懂得心、肺复苏和外伤急救知识。组织观看公司放映的.救援知识录像。每年8月矿山部组织一次有关紧急救援内容的演习,内容包括:火灾、地质灾害、现场伤员急救、触电急救等。

组织矿山部人员熟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预案维护和改进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山部制定,每年的1、2月份矿山部组织人员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报安全环保办批准备案。批准后下发到各车间组织学习。同时注意经常检查以下内容,如有变更及时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应急人员的身份和电话;

B:应急物资的变化;

C:车间、矿区地图的变化;

D:运输线路的变化;

E:应急组织的变化。

九、经费保障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经费向安全环保办提出申请,安全环保办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需求;灾害发生过程中所需经费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解决。

十、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程序。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备急用。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比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检查、同讲评、同表彰奖励。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