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永续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永续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永续债是一种补充银行二级资本的手段
B 、具有一定损失吸收能力,可计入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C 、可以优化银行的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和信贷投放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D 、相较而言,永续债资金成本低,支付的息票可以税前抵扣,发挥“税盾”作用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会计》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10-19)
《会计》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1.【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主体表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第一章 总论)
A.一个会计主体构成一个法律主体
B.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C.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
D.企业的分公司也可以认定为一个会计主体
2.【单选题】甲公司2×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15年5月20日前将合同标的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验收,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发生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该项合同中所售商品为库存W商品,2×14年12月30日,甲公司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确定了商品销售收入。W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判断,除考虑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符合性以外,还应考虑可能违背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第一章 总论)
A.会计主体
B.货币计量
C.会计分期
D.持续经营
3.【单选题】甲公司2×15年经批准发行10亿元永续中票,其发行合同约定:①采用固定利率,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1.5%,前5年利率保持不变,从第6年开始,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最高不超过8%②每年7月支付利息,经提前公告当年应予发放的利息可递延,但付息前12个月,如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则利息不能递延,否则递延次数不受限制③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实施转股④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赎回,赎回前长期存续。根据以上条款,甲公司将该永续中票确认为权益,其所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第一章 总论)
A.相关性
B.实质重于形式
C.可靠性
D.可理解性。
4.【单选题】甲公司在编制2×17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16年度某项管理用无形资产未摊销,应摊销金额为20万元,甲公司将该20万元补记的摊销额计入了2×17年度的管理费用。甲公司2×16年和2×17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 000万元和18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第一章 总论)
A.重要性
B.相关性
C.可比性
D.及时性
5.【单选题】甲公司销售乙产品,同时对售后3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免费保修义务。有关产品更换或修理至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支出由甲公司负担,2×16年,甲公司共销售乙产品1 000件,根据历史经验估计,因履行售后保修承诺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为6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甲公司该会计处理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第一章 总论)
A.可比性
B.实质重于形式
C.谨慎性
D.及时性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
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一个法律主体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而一个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分公司虽然不是法律主体,但是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故本题选A。
2.【答案】C。
解析: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间隔相同的期间。企业根据划分的会计期间,按期编报财务报表,我国年度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题中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甲公司产品运往乙公司并经验收时,产品的控制权才转移,才能确认收入,而甲公司于2×14年即确认收入,显然收入的确认期间不对,因此违背了会计分期这一基本假设。故本题选C。
3.【答案】B。
解析: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甲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在法律形式上属于一种负债,但是由于该永续债的利息可以递延,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可以无条件的避免交付现金,因此会计上以其经济实质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将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答案】A。
解析: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的交易和事项,对于不重要的事项可以简化处理。由于2×16年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的金额20万相对于2×16年实现的净利润20 000万而言整体影响不大,不具有重要性,因此作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处理直接计入2×17年的管理费用,该会计处理体现的是重要性原则。
5.【答案】C。
解析: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能低估负债或费用。由于谨慎性的要求,甲公司需要根据预计可能承担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什么是永续债
永续债又称无期债券,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特征】一般而言,永续债券具备如下特征:
1.清偿顺序:永续债的清偿顺序一般为次级债务,优先于普通股与优先股;
2.期限与赎回条款:它没有明确的到期时间或者期限非常长。但永续债券一般都带有赎回条款;
3.票息和利率重置条款:永续债的票息水平一般很高;
4.利息延迟支付:发行人可自主决定延迟支付利息或在一定条件下强制延迟支付利息;
5.无担保:永续债存在次级属性,加上为满足计入权益所需要的诸多条件,一般不设置担保等条款。
【优点】永续债对投资者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为投资者提供了高评级企业的高收益产品。而且由于其回报与股票和优先级企业债相关度较低,将其纳入到投资组合,有助于分散风险。另外永续债等条款设计灵活,可按照投资者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
永续债是什么
一、永续债是什么?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一般超过30年)的债券。投资者是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得到本金,但是可以定期获取利息。永续债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永续债有以下特点:
1、永续债没有固定期限;
2、内含发行人赎回权
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在“永续债”里是没有本金这个概念的,也就是说“永续债”不还本金,只支付利息。永续债虽然没有明确的到期日,但国际上大部分永续债是带有赎回条款的。发行人是拥有在条款约定的某一个时间段按照某种价格赎回的权利,所以永续债也不一定真的是永久的。
3、永续债在期限较长,票息可变,流动性较弱,投资者自然会要求更多的风险溢价;
4、发行机构一般是政府、大型的金融机构,高评级企业。次级属性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
二、永续债发行状况如何?
在国际上来说永续债历史还是很悠久的。具体追溯到18世纪英国政府发的第一只永续债,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发永续债。
香港的情况龙源电力发行的4亿永续债,华润电力、中信泰富、融创中国。这四家在财务报表里面都是体现权益而不是负债。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企业净资产。
国内的话恒大地产在13年发了地产永续债,武汉地铁也发了永续债(5年周期,发行人可以延期或者兑付),国电电力发行的永续债里面明确说了没有赎回的话,会补贴投资者较高的利率,武汉地铁在这一方面没有明确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会减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可能会面临有债无市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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