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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不能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发表时间:2024-07-22 18:08:36 来源:网友投稿

()案件不能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A、追索劳动报酬

B、追索医疗费用

C、追索抚恤金

D、追索工程款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我国民事诉讼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指的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申请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先予执行指的是什么,哪些案件可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终审判决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钱财,或者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立即实施或停止某一行为的法律制度。

一、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法院审查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主要考虑以下情况:

(1)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

(2)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清晰明确

(3)是否是单向给付或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这里的“严重影响”应当理解为:如不先予执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的基本生活就难以继续维持,或者作为申请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将停滞或瘫痪。如果只是对中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影响,尚未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则不应裁定先予执行。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倘若被申请人没有先予执行裁定内容确定的履行能力,即便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也不能从实际上解决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急需。

4、先予执行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具有强制性质,如果先予执行错误,就可能引起执行回转,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由申请人进行赔偿。

5、申请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提出

二、哪些案件,法院才有可能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此处的情况紧急,主要指以下情况: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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