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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10:24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 )。

A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B 、工程延期索赔和工程加速索赔

C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终止索赔

D 、工程质量索赔和工程延期索赔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工程索赔按目的和要求划分为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是: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化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按索赔的目的可将索赔分为哪几种?

法律分析:第一种分类方式:按索赔当事人分类。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第二种分类方式: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分为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第三种分类方式: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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