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B 、债权原则上不涉及第三人
C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
D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
【答案】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等。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A选项不属于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30)
多项选择题
1.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2.代位权和撤销权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
A.代位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
B.撤销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
C.代位权受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两个诉讼时效的限制
D.撤销权受“1年”和“5年”两个期间的限制
3.育才中学委托利达服装厂加工500套校服,约定材料由服装厂采购,学校提供样品,取货时付款。为赶时间利达服装厂私自委托恒发服装厂加工100套。育才中学按时前来取货,发现恒发服装厂加工的100套校服不符合样品要求,遂拒绝付款。利达服装厂则拒绝交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育才中学可以利达服装厂擅自外包为由解除合同
B.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拒绝交付校服
C.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对样品行使留置权
D.育才中学有权要求恒发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4.孙某与李某书面约定,孙某向李某借款5 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未约定利息。后来李某要求孙某还款,经多次催告,孙某仍未还款,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借款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
B.李某有权随时要求孙某返还借款
C.李某要求孙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D.李某要求孙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1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5.根据《合同法》,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合同
B.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C.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所拥有的承租权,也不得擅自变更原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条件。
D.租赁物到期后,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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